第76章 掃不上的二維碼
------------------------------------------
後來讀初中、高中,再到大專。
林初一直住校。
蓋過最薄、最舊的被子。
冬天的時候,被子根本擋不住寒氣。
她半夜經常凍醒。
冷得縮成一團。
可她不敢打電話問父母要錢。
因為她知道,父母最常對她說的一句話就是:
“沒錢。”
“要省著點花。”
“別人家的孩子一個星期生活費多少關你什麼事?不要和別人比吃穿,你怎麼就這麼不會節省?”
可偏偏,他們又最喜歡對別人炫耀:
“我們家林初可懂事了。”
“別人家孩子一個星期要一百塊,她五塊錢就夠了。”
“我們家孩子從來不亂花錢。”
每當聽見這句話,林初都隻能笑。
小時候的她甚至會覺得驕傲。
因為爸爸媽媽誇她懂事,誇她會省錢。
儘管她因為過度節儉,身體都營養不良,枯瘦如柴。
可現在回頭看。
那根本不是懂事。
那是她被迫學會了克製自己的欲望。
她不敢買零食。
不敢買漂亮衣服。
不敢開口要錢。
甚至不敢說自己冷。
她太害怕聽見那句:
“你又要錢乾什麼?沒錢!”
所以後來,她乾脆什麼都不要。
她學會了讓自己看起來“不需要任何東西”。
甚至連資料費,她都不敢直接開口。
有一次,老師讓大家購買資料。
她知道自己需要。
可是她不敢回家說。
後來她從同桌那裡借了一本資料書。
回家的時候,她還故意用一種輕鬆的語氣告訴爸爸:
“爸爸,同桌有這本書,我借來看了,這樣就不用交資料費了。”
她原本以為——爸爸會聽出來。
她是在委婉地告訴他:爸爸,我需要錢交資料費。
你能不能給我一點錢?
她甚至已經想象過爸爸掏錢給她的樣子。
可是沒有。
她爸爸聽完以後,竟然哈哈大笑。
“那不是省錢了嗎?”
“你看,學習也不用花錢。”
林初愣住了。
那一刻,她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她隻能跟著笑。
“嗯。”
“省錢了。”
她把真正想說的話,重新咽了回去。
後來,那本資料書她一直小心翼翼地看。
有一次,她忘記及時還給同桌。
還被同桌狠狠罵了一頓……
林初很小就明白。
在這個家裡。
她最好什麼都不要。
什麼都不要,就不會給家裡增加負擔。
不提要求。
不花錢。
多乾活。
聽話。
懂事。
這樣爸爸媽媽就會開心。
所以她越來越乖。
越來越會察言觀色。
越來越知道什麼時候應該閉嘴。
什麼時候應該笑,雖然她並不開心。
在家裡,隨時都應該說:
“我不要。”
“我不餓。”
“我不冷。”
“沒關係。”
後來,她甚至學會了主動討父母開心。
家務搶著做。
父母說什麼都順著。
只要能讓他們高興,她什麼都願意。
於是,父母越來越喜歡對外炫耀:
“我們家林初可省心了。”
“從小就懂事,小時候家務活乾的太好,我這個當媽的一天回家就有口熱飯吃!”
“現在長大工作以後有錢了,也知道往家裡打錢。”
他們從來沒有想過。
那個所謂的“懂事女兒”,究竟是怎麼長大的。
他們只看見了結果。
卻從來沒有問過她:
你為什麼從來不花錢?
你為什麼從來不買新衣服?
你為什麼從來不跟我們要錢?
你為什麼總是說自己不需要?
是她不想要嗎?
明明是你們不給!
她不能有欲望。
有欲望,就是不懂事。
她不能花錢。
花錢,就是給父母添麻煩。
她不能喊冷。
喊冷,就是嬌氣。
她不能喊苦。
喊苦,就是矯情。
她更不能期待父母保護她。
因為她知道。
沒有人會來。
想到這裡。
林初的睫毛輕輕顫了一下。
眼淚終於從眼角滑落。
可她沒有抬手去擦。
因為這一刻,她忽然想起了另一件事。
她讀大專的時候。
那時候別人都已經開始使用智能手機。
而她手裡拿著的,還是一部老式手機。
有一次老師在課堂上說:
“大家掃描一下二維碼,把課件下載下來。”
所有同學都低頭拿出了手機。
只有林初坐在那裡。
她拿著自己的手機,對著二維碼掃了又掃。
掃不上。
再掃。
還是掃不上。
周圍的人已經陸陸續續打開了課件。
只有她一個人坐在那裡。
那一瞬間,她感覺臉燒得厲害。
她恨不得把自己藏起來。
沒有人找得到她。
其實當時甚至沒有人真正注意到她。
可她就是覺得難受。
那是一種無法說出口的羞恥。
她沒有辦法告訴別人:
不是我不想買。
是我沒有錢。
不是我不想換手機。
是家裡不給錢。
也不是我不努力。
我只是從小就沒有人托著我。
所有事情,都隻能靠自己。
後來她畢業。
工作。
賺錢。
她終於開始有能力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可她依然很克製。
她花錢的時候會猶豫。
買一件稍微貴一點的衣服,會下意識計算很久。
買一件自己喜歡的東西,會想:真的有必要嗎?
是不是太浪費了?
是不是應該把錢留下?
因為貧窮真正可怕的地方,從來不只是沒有錢。
而是它會在一個人的腦子裡留下痕跡。
哪怕有一天你真的有錢了。
那些習慣也不會立刻消失。
你還是會下意識節省。
下意識忍耐。
下意識覺得自己的欲望不重要。
下意識覺得別人比自己更值得被滿足。
直到後來。
林初遇認識了顧景辰。
她第一次親眼看見,一個家庭究竟可以怎樣養孩子。
顧景辰的父母會替他兜底。
會擔心他吃不好。
會擔心他受委屈。
會在他犯錯以後告訴他:
沒關係。
再來一次。
會把他當成一個獨立的人去保護。
會希望他過得開心。
哪怕他闖了禍。
哪怕他做錯了事。
父母依然願意站在他身後。
林初第一次看見的時候,甚至覺得不可思議。
原來父母可以這樣愛孩子。
原來孩子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我想要。”
原來孩子不需要通過“不花錢”來證明自己懂事。
原來孩子可以犯錯。
可以失敗。
可以任性。
可以被寵著。
可以有人兜底。
那一刻,她才突然意識到。
自己小時候缺少的,可能從來都不是某一件衣服。
不是一把雨傘。
也不是一本資料書。
而是——有人站在她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