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48章   從首爾回來後,鄭晚也投入到了工作中。   一般周六周日她都忙得沒有時間約會,嚴均成也是從百忙之中抽出幾天時間飛去首爾,落下的會議跟應酬都要補上。   周六傍晚,鄭思韻放學後讓司機送她去了美容院。   鄭晚的同事們都很喜歡鄭思韻,給她拿來各種小零食。難得的時光,鄭晚本來準備帶女兒去附近好的餐廳吃飯,誰知女兒不願意,非撒嬌吵著要吃地鐵商城的美食街。   於是,母女倆進了地鐵,聽到了呼嘯而過的列車聲音。   這裡很方便,直走可以坐地鐵,左拐可以進入地下美食街。   母女倆站在小攤前,拿著小票等炸雞炸好,排隊的功夫,鄭晚見思韻臉上是怎麼也控制不住的喜上眉梢,打趣道:「有什麼開心的事發生嗎?」   鄭思韻唇角上揚,眼瞳明亮。   她忍住,又搖了搖頭,「現在還不能告訴您。」   在陳牧去世的這六七年裡,母女倆相依為命,鄭晚也竭盡所能地想給女兒一個溫馨安全的環境。   她雖是媽媽,可也把自己當成女兒的朋友跟閨蜜。   見女兒賣關子不肯說,她也不勉強,只是手搭在她肩膀上,微笑道:「那我就等你分享好消息。」   鄭思韻驕傲而又矜持地點頭。   在致富的道路上,辦法總比困難多。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些天她終於掏空了自己的小金庫買了數字貨幣,如果按照上輩子的走向,雖然不至於實現財富自由,但那也是一筆錢,而這筆錢她算過了,足夠媽媽養老。   只可惜她的小金庫沒有那麼多,不然一夜暴富也不是夢。   她也一直在克制自己的想法:重生是為了延長媽媽的生命,人不能太過貪心,什麼都想要,最後只會兩手空空。   母女倆在美食街晃悠了一圈,吃了些雜七雜八的小吃,這才乘坐地鐵回家。   在嚴均成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她們過的就是這樣普通卻又寧靜的生活。   鄭思韻親密地挽著鄭晚的手臂,開心地講著今天在學校裡發生的事,「吳文君跟肖琪吵架,兩個人都好傷心,還哭了很久,她們都給我寫紙條,沒辦法,我就把她們倆叫上出去聊了好久,她們倆才和好。」   她開始一點一點地沉浸初中生這個角色。   她試著去跟其他同學建立起友情來,才恍然發現,之前是她太過傲慢,她憑什麼以為只有同齡人才能產生友情呢?   鄭晚倒是很感興趣,母女倆就好像回到了好多年前——那時候她偶爾也要去幼兒園接女兒回家,思韻就會嘰嘰喳喳蹦蹦跳跳地跟她說在幼兒園都有什麼開心的事。   「嚴煜也好搞笑,他上課的時候看恐怖小說,我們趙老師在外面看到了,就悄悄地從教室後門進來,站在他旁邊拍他……」   鄭思韻回想那個場景還是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嚇得大叫一聲,跟彈簧一樣跳了起來!把我們趙老師嚇了一大跳!」   想起嚴煜求爺爺告奶奶似的,她忙道:「媽,您千萬不能將這件事情說給叔叔聽,我都答應他了呢。」   鄭晚也被女兒描述的那個畫面逗笑,「知道的。不過嚴煜他成績怎麼樣?」   「他其實很聰明,就是不願意學吧。」鄭思韻想了想,「不過到了高中肯定就不能這樣了。」   兩人正說說笑笑,走到樓下時,竟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母女倆皆是一愣——竟然是很久沒見的簡靜華。   簡靜華看起來蒼老了許多,見到鄭晚跟鄭思韻,也強打起精神來跟她們揮手。   十分鐘後。   鄭晚領著簡靜華上樓進了屋。   鄭思韻也去廚房給她泡了杯熱茶,她並非蠻不講理的人,她也理解簡姨撫養季方禮十幾年早就將他當成了親生兒子,正如她媽很喜歡季方禮,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什麼事,比如季方禮欺負了她,被她媽知道,她媽也會毫不猶豫地站在她這邊。   人都有親疏遠近,那麼,簡姨的選擇也實在無可厚非。   「靜華,你吃過飯了沒?」鄭晚溫聲問道。   簡靜華捧著杯子,笑著點頭,「吃過了。你別忙活了,我也就是抽空過來看看你跟思韻,咱們姐倆再說說話。」   鄭晚嗯了聲,想了想,又起身,從一旁的抽屜裡拿了毛線,喚住女兒:「思韻,來,幫我順順毛線。」   「讓孩子寫作業去吧,我來。」簡靜華忙放下了手中的杯子。   「不用……」鄭晚含笑看著女兒,又對……   簡靜華說,「她一天除了睡覺,就是在看書寫作業,我也想讓她休息休息。」   簡靜華的出現,突然讓她明白了一件事。   一味地躲避不是辦法,正所謂,堵不如疏。   思韻是她跟陳牧的孩子,自小聰明懂事、對什麼都一點就通,現在思韻也是十五歲的孩子了,她相信,這個年齡也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思韻如果自己不將這件事考慮透徹,即便今日她幫孩子躲過了季方禮這一情劫,那來日呢?   來日她碰到的是趙方禮、顧方禮呢?   她總該,適當地教孩子該怎麼去看人,看感情了。   鄭思韻乖乖地坐在矮凳下,幫著媽媽纏毛線,聽著媽媽細聲細語地問:「方禮呢,怎麼沒跟著你一起過來?」   簡靜華低垂著眉眼,捧著杯子的手指收緊,「他現在特別忙,那個畜……」   她想到思韻也在,只好心不甘情不願地改口,「那個姓季的給他安排了很多課程,有馬術課,有高爾夫,他也沒有時間。」   鄭晚輕笑一聲,「他生父有這個條件,孩子多學點東西也沒錯,對方禮的未來也好。那你現在住哪裡呢?」   「我自己租了個單間,東城的房租太貴了,租不到什麼好的房子。要不是我那裡太窄,都要請你跟思韻過去吃頓飯。」   鄭晚眉頭輕蹙,「你跟方禮住那麼小的房子方便嗎?」   「沒有,沒有。」簡靜華擺手,「方禮被那個姓季的安排在了一個酒店,還蠻大氣的,房間特別大,估計都有一兩百平,聽說那個姓季的準備過年之後帶他回老宅。」   「那你一個人住外面,會不會不安全?」鄭晚問,「你好不容易來了東城,怎麼不跟方禮一起住?」   簡靜華沉默了幾秒,聲音低低地,卻難掩悲憤,「那個姓季的要給我一筆錢,還要給我一套房子,我怎麼能要呢?他是什麼意思,他是不是以為我要了他的錢,他就可以安心了?做夢!季家的錢我一分都不會要!」   鄭晚幽幽嘆氣。   無論如何,她跟簡靜華認識這幾年來,彼此都付出過真心,見簡靜華隱有偏執之態,她斟酌幾秒,這才說道:「那方禮呢?他怎麼想?」   簡靜華啞口無言。   鄭思韻低著頭,專心致志地順毛線。   她幾乎都快忘記上輩子簡姨的生活經歷了,簡姨一直沒有用過季家的一分錢,對此季方禮無奈又厭煩,他幾次都跟她抱怨過,為什麼小姨這樣固執,為什麼寧願去住又髒又亂的出租屋,都不肯住季家給的高檔公寓。   那時候她以為季方禮是心疼小姨。   現在想想,似乎不是。   簡姨的這一行為有沒有讓季柏軒難受,她不知道,但季方禮卻如鯁在喉。   他成為了季家人,甚至跟季柏軒父慈子孝,偏偏這溫馨的一幕,簡姨的固執會讓他想起他根本不願意想起的生母。   簡姨不知道,她越是這樣,反而越襯得季方禮無情無義。   鄭晚的聲音柔和平緩,一秒輕撫了鄭思韻內心的波動。   「孩子還小,等他大了他就懂了。」鄭晚話鋒一轉,真心實意地勸,「靜華,方禮他終究只是你的外甥,現在他有十六了,很多事情他都有自己的主意,你勉強不來的。   他生父不管怎麼樣,一定會安排好他的生活跟未來,不會虧待他,反倒是你,你現在還年輕,這些年來,你為了養方禮,什麼苦沒吃過?」   「為了讓他吃好穿好,你連著打兩份工,給他買好的衣服,你自己一年都添不了一件新衣。你看你這手——」   鄭晚說,「靜華,你聽我一句勸,你願意在東城就留在這裡,找份工作,自己賺自己花,你要是覺得生活無聊,願意相親也可以去試試,你還年輕,如果就想一個人過,你買隻貓買條狗回來跟你作伴,你看,這日子是不是也挺不錯?」   簡靜華眼眶紅了,又噗哧笑了起來,眼裡也逐漸有光,「我那屋子那麼小,還能養貓養狗?」   「那你養兩條金魚也可以。」鄭晚與她相視一笑,「總之,靜華,你的人生還很長,方禮那邊,不用勉強了,他有了自己的生父,於情,男孩子都願意親近爸爸,於理,生父在血緣上,還是親過你。我相信,方禮他是個聰明的孩子,未來肯定會很好。」   簡靜華似乎也被這話說動了,嘆息道:「他本來就不怎麼聽我的話。」   鄭晚不再多言,而是看向了女兒,溫情的注視,「思韻,毛線亂了,我們再重新理一遍。」   鄭思韻低頭,「嗯……」   ……   簡靜華走後沒多久,嚴均成的司機便上門,送來了年會要穿的禮服。   這些都是品牌訂製,前段時間就有人來量過鄭晚跟鄭思韻的腰圍尺寸,如今送來成品——還有鞋子跟髮飾首飾。   鄭思韻意外的沉默。   她以為自己已經看得很清晰了,再重來一遍,卻發現自己根本就是個眼盲心瞎的蠢貨!   如此顯眼的事情她上輩子為什麼沒看明白呢?   為什麼直到最後才看清楚這個人根本無情無義?   生活處處都是細節。   季方禮回歸季家之後的奢侈生活。   簡姨依然清貧滄桑。   為什麼呢?為什麼上輩子她會認為季方禮也是身不由己——簡姨對他太苛刻、他作為孩子不該去承受上一輩的恩怨,她為什麼會這樣想呢?   他明明責怪簡姨,抱怨簡姨。   可簡姨又欠了他什麼呢?   她心裡擰得難受,明明這一切她早就該看明白,甚至於,她驟然記起,上輩子媽媽生前也曾經跟簡姨說過類似的話,那個時候媽媽就看明白了,所以之後季方禮來她們家時,媽媽雖然看似跟從前一樣,但分明態度疏遠了。   鄭晚拉著鄭思韻的手進了房間,讓她試穿禮服跟鞋子。   看著亭亭玉立的女兒,她眉眼滿是愛意。   一下子就長這麼高了,穿裙子很漂亮,穿小皮鞋也很美。   「真好看。」鄭晚沒忍住,走過去,抱了抱女兒,似乎才注意到女兒的表情,她輕聲問,「怎麼不開心,是不喜歡這套禮服嗎?」   鄭思韻垂著頭,不停地搖頭。   她只是有些悶悶不樂。   愛錯了人,她已經很挫敗了,現在發現自己竟然眼盲,更是難受。   鄭晚輕笑,牽著思韻來到自己的房間,讓她坐在梳妝桌前。   鄭思韻茫然抬頭,鏡子裡,有著美麗容顏的母親在她身後,拿了梳子給她梳頭髮,動作輕柔。   「那思韻是因為什麼不開心?」鄭晚彎腰,下巴抵在思韻的發頂,對鏡子中的她笑了笑,「是不是有了喜歡的男生?」   鄭思韻悶悶地:「沒有啦。」   鄭晚並沒有再說什麼。她相信她的女兒,足夠……的聰明,足夠的心思剔透。   ……   深夜。   鄭晚正準備睡覺的時候,接到了嚴均成打來的電話。   他大概喝了些酒,聲音沙啞,話也比往常要多很多,一會兒問她今天吃了什麼,一會兒問她送來的高跟鞋磨不磨腳,最過分的是,他還要她唱歌給他聽。   鄭晚拗不過他。   因為他藉著一分酒意就敢裝瘋賣傻,如果她不唱,他馬上就過來。   可能是今天這一齣,讓她在這個夜晚,終於想了一個她從未想過的問題——那個時候,她跟嚴均成戀愛的時候,父母為什麼默許了呢?   要不明天打電話問問爸媽?   「你想聽什麼歌?」   「生日快樂歌。」   「掛了,我要睡了。」   「我馬上讓司機送我過來。」   鄭晚不慣他這臭毛病,深更半夜讓她唱生日歌這不是有毛病是什麼?   她直接掛了電話,結果不過兩分鐘,她收到了他發來的消息:【出來,在你家門口。】   黑暗中,才從飯局中抽身的男人西裝革履,身上帶著一絲若有似無的酒氣,倚著牆,等待著愛人打開門給她一個擁抱。   就像很多年前,她失眠睡不著時,他已經趁著夜色,從家裡出來,一邊走在空無一人的街上,一邊在電話裡跟她聊天,最後來到她家樓下——   那時候也不知道是不是膽怯,竟然沒敢告訴她,他就在樓下,隨時可以給她一個晚安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