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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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卷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本世家載述了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過。他們有的父姬子奸,“盡與其姊弟奸”,淫亂無度,無視倫理;有的對奉漢法以治的朝廷官員“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以致“所殺傷二千石甚眾”,賊戾巧佞,奸詐違上;有的“私作樓車鏃矢”,陰謀反叛。在漢王朝隆盛時期,這股中央集權的敵對勢力必然遭到有力的遏止。作者借人明史,通過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過說明了這一點。

皇子本應是封建王朝的堅強柱石,然而他們生活上道德敗壞、政治上顛覆中央政權。文章的字裡行間,融入了作者憤世嫉邪而不能已的深沉感慨,進而揭示了漢初封建制的弊端。

【原文】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宗親。慄姬子曰榮、德、閼於[1]。程姬子曰餘、非、端。賈夫人子曰彭祖、勝。唐姬子曰發。王夫人兒姁[2]子曰越、寄、乘、舜。

【註釋】

[1]閼(è)於:《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亦作此,《漢書·景十三王傳》則作“閼”,無“於”字。

[2]兒姁(xǔ):其人其事見《外戚世家》。

【原文】

河間獻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1]為河間王。好儒學,被服造次必於[2]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遊[3]。

二十六年卒,子共[4]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剛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頃王授代立。

【註釋】

[1]孝景帝前二年:孝景帝前元二年(前155)。用皇子:以皇子的身份。

[2]被服:衣著服飾。一說比喻信仰思想。造次:言談舉止。於:從。

[3]山東:戰國、秦、漢時通稱殽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遊:交遊,來往。

[4]共:通“恭”,用於諡號。

【原文】

臨江哀王閼於,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三年卒,無後,國除為郡。

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1],四歲廢,用故太子為臨江王[2]。

四年,坐侵廟壖[3]垣為宮,上徵榮。榮行,祖[4]於江陵北門。既已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5]矣!”榮至,詣中尉府簿[6]。中尉郅[7]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燕數萬銜土置冢上,百姓憐之。

榮最長,死無後,國除,地入於漢,為南郡。

【註釋】

[1]孝景帝前四年:孝景帝前元四年(前153)。

[2]用故太子為臨江王:以曾經作過太子的身份降為臨江王。景帝廢慄太子事詳見《孝景本紀》。

[3]坐:因……犯罪。壖:城郭旁或河邊的空地,隙地。此指宗廟牆外的空地。

[4]祖:出行時祭祀路神的迷信活動。

[5]反:通“返”。

[6]簿:文狀、起訴書之類。此指對簿,即受審訊或質詢。

[7]郅:姓。

【原文】

右三國本王[1]皆慄姬之子也。

【註釋】

[1]右:意指本文上述。因當時行文為豎寫成行自右至左。本王:第一代國王。

【原文】

魯共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二年,吳楚反[1]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徙[2]為魯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3]好音,不喜辭辯。為人吃[4]。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為王。初好音輿馬;晚節嗇[5],惟恐不足於財。

【註釋】

[1]吳楚反:吳、楚等七國反叛。事詳見《吳王濞列傳》。

[2]孝景前三年: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徙:改封。

[3]季年:晚年。季;排行的末了。

[4]吃:語言蹇澀不流暢。

[5]嗇:吝嗇。

【原文】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吳楚反時,非年十五,有材力,上書願擊吳。景帝賜非將軍印,擊吳。吳已破,二歲,徙為江都王,治吳故國,以軍功賜天子旌旗。元光五年[1],匈奴大入漢為賊,非上書願擊匈奴,上不許。非好氣力,治宮觀[2],招四方豪桀[3],驕奢甚。

【註釋】

[1]元光五年:前130年。元光,漢武帝第二個年號(前134—前129)。

[2]觀:宮門前的雙闕。此指宮殿。

[3]豪桀:指地方上有權勢、橫霸一方的人。桀,通“傑”。

【原文】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為王。七年自殺。淮南、衡山謀反[1]時,建頗聞其謀。自以為國近淮南,恐一日發,為所並,即陰作兵器,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載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2],夜使人迎與奸服舍[3]中。及淮南事發,治黨與[4]頗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錢,事絕其獄[5]。而又信巫祝[6],使人禱祠妄言。建又盡與其姊弟[7]奸。事既聞,漢公卿請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8]訊王。王服所犯,遂自殺。國除,地入於漢,為廣陵郡。

【註釋】

[1]淮南、衡山謀反:淮南王劉安與衡山王劉賜謀反。事詳見《淮南衡山列傳》。

[2]淖(nào)姬:易王之妾。

[3]服舍:守喪的房舍。

[4]黨與:朋黨。

[5]獄:官司。

[6]巫祝:迷信職業者。巫,古代稱能以舞降神的人;祝,祠廟中司祭禮的人。

[7]弟:妹妹。古代有時稱妹妹為“弟”或“女弟”。

[8]即:走近,去。

【原文】

膠西於王端,以孝景前三年楚七國反破後,端用皇子為膠西王。端為人賊戾[1],又陰痿[2],一近婦人,病之數月。而有愛幸少年為郎。為郎者頃之與後宮亂,端禽[3]滅之,及殺其子母[4]。數犯上法,漢公卿數請誅端,天子[5]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為滋甚。有司再[6]請削其國,去太半[7]。端心慍,遂為無訾[8]省。府庫壞[9]漏盡,腐財物以鉅萬計,終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賦。端皆去衛[10],封其宮門,從一門出遊。數變名姓,為布衣,之[11]他郡國。

【註釋】

[1]賊戾:殘暴兇狠。

[2]陰痿:陽痿病。

[3]禽:通“擒”。下文“王因禽其宗族”之“禽”同此。

[4]子母:兒子和母親。

[5]天子:指漢武帝。

[6]再:兩次。

[7]太半:大半,過半。《集解》引韋昭曰:“凡數三分有二為太半,一為少半。”

[8]訾(zǐ):通“貲”,計算,估量。

[9]壞:倒塌。

[10]去衛:撤除警衛人員。

[11]之:往……,到……。

【原文】

相[1]、二千石往者,奉漢法以治,端輒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2]藥殺之。所以設詐[3]究變,強足以距[4]諫,智足以飾非。相、二千石從王治,則漢繩[5]以法。故膠西小國,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

立四十七年,卒,竟無男代後,國除,地入於漢,為膠西郡。

【註釋】

[1]相:指諸侯國國相。

[2]詐:設詭計。

[3]所以設詐:設詭計的辦法。

[4]距:通“拒”。

[5]繩:處治,治罪。

【原文】

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趙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趙王遂反[1]破後,彭祖王廣川。四年,徙為趙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為人巧佞卑諂[2],足恭而心刻深[3]。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彭祖多內寵姬及子孫。相、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則害於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皂布衣[4],自行迎,除[5]二千石舍,多設疑[6]事以作動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諱[7],輒書之。二千石欲治者,則以此迫劫;不聽,乃上書告,及汙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餘年,相、二千石無能滿二歲,輒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趙王擅權,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8],入多於國經[9]租稅。以是趙王家多金錢,然所賜姬諸子,亦盡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盜與奸淖姬者為姬,甚愛之。

【註釋】

[1]趙王遂反:趙王劉遂參加了吳楚七國叛亂。

[2]巧佞卑諂:巧詐奸佞,卑下奉承。

[3]刻深:刻薄陰毒。

[4]皂布衣:黑布衣,服役者所穿的衣服。

[5]除:清掃。

[6]疑:惑亂。

[7]中忌諱:觸犯朝廷禁忌。

[8]榷:專利專賣。會:指人物商旅會集之地。

[9]經:正常,尋常。

【原文】

彭祖不好治宮室、祥[1],好為吏[2]事。上書願督國中盜賊。常夜從走卒行徼[3]邯鄲中。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4],莫敢留邯鄲。

其太子丹與其女及同產姊[5]奸。與其客江充有郤。充告丹,丹以故廢。趙更立太子。

【註釋】

[1]祥:敬鬼神以求福。

[2]吏:下級官吏。

[3]徼:巡察。

[4]陂(bì):不正,邪佞。

[5]同產姊:劉丹同母姐姐。

【原文】

中山靖王勝,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勝為人樂酒好內[1],有子枝屬[2]百二十餘人。常與兄趙王相非[3],曰:“兄為王,專代吏治事。王者當日聽音樂聲色[4]。”趙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5]百姓,何以稱為藩臣!”

【註釋】

[1]樂酒好內:好酒貪女色。

[2]枝屬:親屬。

[3]非:指責。

[4]聲色:歌舞女色。

[5]拊:撫慰,安撫。循:安慰,慰問。

【原文】

立四十二年卒,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為中山王。

右二國本王皆賈夫人之子也。

長沙定王發,發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闢[1],不願進,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上醉不知,以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2]。已乃覺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發。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長沙王。以其母微,無寵,故王卑[3]溼貧國。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鮒立為長沙王。

【註釋】

[1]闢:迴避,此指婦人月事。

[2]身:身孕。

[3]卑:低。

【原文】

右一國本王唐姬之子也。

廣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1]用皇子為廣川王。

十二年卒,子齊立為王。齊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誅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書告王齊與同產奸。自是之後,王齊數上書告言漢公卿及倖臣所忠等。

【註釋】

[1]孝景中二年:孝景帝中元二年(前148)。

【原文】

膠東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膠東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私作樓車鏃矢[1],戰守備,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辭出[2]之。寄於上最親,意傷[3]之,發病而死,不敢置後,於是上聞。寄有長子者名賢,母無寵;少子名慶,母愛幸,寄常[4]欲立之,為不次[5],因有過,遂無言。上憐之,乃以賢為膠東王奉康王嗣,而封慶於故衡山地,為六安王。

膠東王賢立十四年卒,諡為哀王。子慶[6]為王。

六安王慶,以元狩二年[7]用膠東康王子為六安王。

【註釋】

[1]樓車:古代戰車,上設望樓,用以瞭望敵軍城堡或營壘中的虛實。

[2]出:牽涉,暴露。

[3]傷:內疚,哀痛。

[4]常:通“嘗”。

[5]不次:不合次序。

[6]慶:不宜與叔父同名,相承之誤。《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和《漢書·景十三王傳》都作“通平”,一本作“建”。

[7]元狩二年:前121年。元狩,漢武帝第四個年號(前122—前117)。

【原文】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清河王。十二年卒,無後,國除,地入於漢,為清河郡。

常山憲王舜,以孝景中五年[1]用皇子為常山王。舜最親,景帝少子,驕怠多淫,數犯禁,上常寬釋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為王。

初,憲王舜有所不愛姬生長男梲[2]。梲以母無寵故,亦不得幸於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內[3]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憲王病甚,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媢[4]不常侍病,輒歸舍。醫進藥,太子勃不自嘗藥,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憲王雅[5]不以長子梲為人數,及薨,又不分與財物。郎或說太子、王后,令諸子與長子梲共分財物,太子、王后不聽。太子代立,又不收恤[6]梲。梲怨王后、太子。漢使者視憲王喪,梲自言憲王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7],太子勃私奸,飲酒,博[8]戲,擊築[9],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牢視囚。天子遣大行騫驗王后及問王勃,請逮勃所與奸諸證左[10],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擊笞掠[11],擅出漢所疑囚者。有司[12]請誅憲王后脩及王勃。上以脩素無行[13],使梲陷之罪,勃無良師傅,不忍誅。有司請廢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上許之。

【註釋】

[1]孝景中五年: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

[2]梲:zhuō。

[3]內:姬妾。

[4]妒媢:嫉妒。

[5]雅:平素、向來。

[6]收恤:收納撫卹。

[7]出舍:離開服喪的廬舍。

[8]博:賭博。

[9]築:古代樂器名。

[10]左:證據,證人。

[11]掠:拷打。

[12]有司:指有關官吏。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稱官吏為“有司”。

[13]無行:沒好品行。

【原文】

勃王數月,遷於房陵,國絕。月餘,天子為最親,乃詔有司曰:“常山憲王蚤夭[1],後妾不和,適孽[2]誣爭,陷於不義以滅國,朕甚閔焉。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封子商三萬戶,為泗水王。”

【註釋】

[1]蚤:通“早”。

[2]適(dí):通“嫡”,正妻所生的兒子。有時也指正妻所生長子。孽:宗法制度下指家庭的旁支。

【原文】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1]用常山憲王子為真定王。

【註釋】

[1]元鼎四年:前113年。元鼎,漢武帝第五個年號(前116—前111)。

【原文】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無子。於是上憐泗水王絕,乃立安世弟賀為泗水王。

右四國本王皆夫人兒姁子也。其後漢益封其支子為六安王、泗水王二國。凡兒姁子孫,於今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時諸侯皆賦[1],得自除[2]內史以下,漢獨為置丞相[3],黃金印。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擬於天子。自吳楚反後,五宗王世,漢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銀印。諸侯獨得食租稅,奪之權[4]。其後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

【註釋】

[1]諸侯:指諸侯王。皆賦:封國內的一切田賦稅收都歸其所有。

[2]除:任命,授職。

[3]丞相:此指諸侯國相。

[4]權:指管理政事的大權。

【譯文】

孝景皇帝的兒子共有十三人受封為王,這十三人分別由五位母親所生,同一母親所生的為宗親。慄姬所生的兒子是劉榮、劉德、劉閼於。程姬所生的兒子是劉餘、劉非、劉端。賈夫人所生的兒子是劉彭祖、劉勝。唐姬所生的兒子是劉發。王夫人兒姁所生的兒子是劉越、劉寄、劉乘、劉舜。

河間獻王劉德在孝景帝前元二年(前155)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河間王。他喜好儒學,衣著服飾言談舉止都依仿儒生。山東的眾儒生多附於他。

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兒子恭王劉不害繼位。劉不害在位四年去世,兒子剛王劉基繼位。劉基在位十二年去世,兒子頃王劉授繼位。

臨江哀王劉閼於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臨江王。他在位三年去世,因為沒有後代繼承王位,封國廢除,改為郡縣。

臨江閔王劉榮在孝景帝前元四年(前153)被立為皇太子,四年後被廢黜,以原太子的身份被封為臨江王。

他在位四年,因為侵佔宗廟牆外的空地擴建宮殿獲罪,天子徵召他。劉榮應召出發,在江陵北門祭祀行路之神。上車之後,軸斷車廢。江陵父老認為這是不祥之兆,哭泣著私語道:“我們的君王恐怕回不來了!”劉榮到了京城,前往中尉府接受審訊。中尉郅都責問他,他畏懼,自殺而死。埋葬在藍田。幾萬只燕子銜土放在他的墳墓上,百姓都哀憐他。

劉榮在景帝諸子中年齡最大,死後沒有兒子繼承王位,封國廢除,封地併入朝廷,設為南郡。

以上所述三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慄姬的兒子。

魯恭王劉餘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淮陽王。第二年,吳、楚七國反叛被擊敗後,在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改封為魯王。他喜歡建造宮殿、苑囿,畜養狗馬。晚年喜好音樂,不善辯說,說話口吃。

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兒子劉光繼位為王。劉光最初也喜歡音樂車馬,晚年變得吝嗇,唯恐財產不夠用。

江都易王劉非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汝南王。吳、楚七國反叛時,劉非十五歲,有勇有謀,上書天子,請求領兵攻打吳國。景帝賜給他將軍印,令其攻打吳國,吳國被擊敗後,第二年,改封為江都王,治理吳國原有的封地,因為有軍功受賜天子的旌旗。孝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匈奴大舉入侵漢境為寇,劉非又上書志願攻打匈奴,天子沒有答應。劉非喜好使弄氣力,建造宮殿,招納各地豪傑俠士,十分驕縱。

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兒子劉建繼位為王。劉建在位七年自殺而死。在淮南、衡山兩國謀反時,劉建略知他們的圖謀。他認為自己的封國靠近淮南,恐怕一旦事發,被淮南王併吞,於是暗中製造兵器,並且經常佩帶著天子賜給他父親的將軍印,載著天子的旌旗出巡。易王去世,尚未埋葬。劉建看上易王寵愛的美人淖姬,夜晚派人把淖姬接來,跟她在守喪的房舍中發生姦情。等到淮南王反叛事敗露,朝廷懲治同黨、涉嫌者,牽連到江都王劉建。劉建恐慌,於是派人多持金錢,通過活動想平息這件訟案。他又相信巫祝,派人祭祀禱告,編造虛妄不經的話。劉建還跟他的姊妹都有姦情。這些事被朝廷得知後,漢朝的公卿大臣請求逮捕劉建治罪。天子不忍心,派大臣去審訊他。他招認了所有犯之罪,畏罪自殺。於是,封國廢除,封地併入朝廷,成為廣陵郡。

膠西於王劉端在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吳、楚六國反叛被擊敗後,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膠西王。劉端為人殘暴兇狠,又患陽痿病,一接觸女人,就因此病幾個月。他有一個寵愛的年輕人,任為郎官。這個年輕郎官不久與後宮有淫亂行為,劉端捕殺了他,並且殺死他兒子和母親。劉端屢次觸犯天子法令,漢朝的公卿大臣多次請求誅殺他。天子因為他是兄弟的緣故不忍心這樣做,因而劉端的行為更加過分。有關官員兩次請求削奪他的國土,於是削奪了他的大半封地。劉端心裡懷恨,於是對封國內的錢財不再計算管理。府庫全都倒塌破漏,腐壞的財物以億萬計算,最終也不加以收拾整理。他又命令官吏不準收取租賦。劉端又全部撤除警衛人員,封閉宮門,只留下一門,從那裡出宮遊蕩。屢次改換姓名,假扮為平民,到其他的郡國去。

凡前往膠西任相國、二千石級的官員,如果奉行漢朝法律治理政事,劉端總是找出他們的罪過報告朝廷;如果找不到罪過,就設詭計用藥毒死他們。他設詭計的辦法窮極變化,強橫足以拒絕他人的勸諫,智巧足以掩飾自己的過錯。相國、二千石級官員如果遵從王法治理政事,就中其陷害,被朝廷以法治罪。因此,膠西雖是小國,而被殺受傷害的二千石級官員卻很多。

劉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終於因沒有兒子繼承王位,封國廢除,封地併入朝廷,成為膠西郡。

以上所述三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程姬的兒子。

趙王劉彭祖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廣川王。趙王遂反叛被擊敗後,彭祖仍為廣川王。在位第四年,改封為趙王。在位第十五年,孝景帝去世。彭祖為人巧詐奸佞,卑下奉承,表面上謙卑恭敬討好人,內心卻刻薄陰毒。喜好玩弄法律,用詭辯中傷人。彭祖多有寵幸的姬妾及子孫。相國、二千石級的官員如果想奉行漢朝法律治理政事,就會妨害王家。為此,每當相國、二千石級官員到任,劉彭祖便穿著黑布衣扮為奴僕,親自出迎,清掃二千石級官員下榻的住所,多設惑亂之事來引動對方。一旦二千石級官員言語失當,觸犯朝廷禁忌,就把它記下來。如果二千石級官員想奉法治事,他就以此相威脅;如果對方不順從,就上書告發,並以作奸犯法圖謀私利之事誣陷對方。劉彭祖在位五十多年期間,相國、二千石級官員沒有能任滿兩年的,經常因罪去位,罪過大的被處死,罪過小的受刑罰,所以二千石級官員沒有誰敢奉法治事。趙王也就因此專擅大權,派遣使者到屬縣作專利買賣,其收入多於王國正常的租稅。因此,趙王家多有金錢,然而這些金錢也都賞賜給姬妾諸子而耗光了。劉彭祖娶以前的江都易王的寵姬,即後來為劉建所奪取而相姦淫的那位淖姬為姬妾,非常寵愛她。

劉彭祖不喜好營建宮室、迷信鬼神,而喜好做吏人做的事。上書天子,志願督討王國內的盜賊。經常夜間帶領走卒巡察於邯鄲城內。各往來使者以及過路旅客因為劉彭祖險詐邪惡,不敢留宿邯鄲。

趙王彭祖的太子劉丹與他的女兒及同胞姐姐通姦。劉丹跟他的門客江充有嫌怨,江充告發劉丹,劉丹因此被廢黜。趙國改立太子。

中山靖王劉勝在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中山王。在位第十四年,孝景帝去世。劉勝這個人喜好飲酒,喜好女色,有子孫一百二十多人。經常和他的哥哥趙王相互指責,說:“哥哥為王,專門替代下級官吏治理政事。為王的人應當每日聽音樂享受歌舞女色。”趙王也指責他,說:“中山王只是每天淫樂,不幫助天子撫慰百姓,如何可以稱為藩臣!”

劉勝在位四十二年去世,由兒子哀王劉昌繼位。劉昌在位一年去世,由兒子劉昆侈繼位為中山王。

以上所述二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賈夫人的兒子。

長沙定王劉發,他的母親唐姬,原來是程姬的侍女。景帝召幸程姬,適逢程姬有月事,不願進侍,就把侍女唐兒加以裝扮,使她夜晚進侍皇上。皇上醉酒不知內情,以為是程姬,就和她同床了,於是有了身孕。事後,皇上才發覺並不是程姬。等生下兒子,於是就命名為劉發。劉發在孝景帝前元二年(前155)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長沙王。因為他母親身份微賤,不得天子寵愛,所以被封在低溼貧困之國為王。

劉發在位二十七去世,兒子康王劉庸繼位。劉庸在位二十八年去世,兒子劉鮒繼位為長沙王。

以上所述一國的第一代國王是唐姬的兒子。

廣川惠王劉越,在孝景帝中元二年(前148)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廣川王。

劉越在位十二年去世,兒子劉齊繼位為王。劉齊有一個寵幸臣子桑距。後來桑距犯了罪,劉齊想誅殺桑距,桑距逃跑了,劉齊於是擒滅了他的宗族。桑距因此怨恨劉齊,於是上書告發劉齊與同胞姊妹有姦情的罪行。從此以後,劉齊為求自保,屢次上書告發漢朝公卿以及寵幸之臣所忠等人的罪行。

膠東康王劉寄在孝景帝中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膠東王。在位二十八年去世。當淮南王謀劃反叛時,劉寄暗中聽說這件事,就私下製造樓車弓箭,做好了戰、守的準備,等候淮南王起事。等到後來官吏審訊淮南王謀反之事時,在供詞中暴露這件事。劉寄與皇上關係最親密,心中為參與謀反而內疚哀痛,病情發作而死,不敢立傳後之人,此事皇上聽說了。劉寄有長子名賢,其母不受寵愛;小兒子名慶,其母受寵愛,劉寄曾經想立劉慶為傳後之人,因為不合傳承的次第,又因自己有罪過,終於不敢上言。天子哀憐他,就封劉賢為膠東王,做康王的繼承人,把劉慶封在過去衡山王的封地,稱為六安王。

膠東王劉賢在位十四年去世,賜諡號為哀王。兒子劉慶繼位為王。

六安王劉慶在元狩二年(前121)以膠東康王兒子的身份被封為六安王。

清河哀王劉乘在孝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清河王。在位十二年去世,沒有兒子,封國被廢除,封地歸屬朝廷,成為清河郡。

常山憲王劉舜在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常山王。劉舜是景帝最寵愛的小兒子,驕縱怠惰,多有淫亂之事,屢犯法禁,天子常常寬恕赦免他。在位三十二年去世,太子劉勃繼位為王。

原先,憲王劉舜有一個不被他寵愛的姬妾生下長男劉梲。劉梲因為生母不被寵愛的緣故,也不得憲王喜歡。王后脩生太子劉勃。憲王姬妾很多,他所寵幸的姬妾為他生下兒子劉平、劉商,王后很少得幸。等到憲王病重,那些被寵幸的姬妾常去侍候,王后因為嫉妒的緣故不常去問病侍疾,總待在自己的屋子裡。醫生呈進醫藥,太子劉勃不親自嘗藥,又不留宿王室侍疾。等到憲王去世,王后、太子才趕到。憲王向來就不把劉梲做兒子看待,憲王死後,又不分給他財物。郎官中有人勸諫太子、王后,讓諸子和長子劉梲共同分財物,太子、王后不肯。太子繼位之後,又不肯收納撫卹劉梲。劉梲因此怨恨王后、太子。漢朝使者來視理憲王喪事時,劉梲親自告發憲王生病時,王后、太子不床前侍候,等到憲王去世,才六天就離開服喪的屋子,以及太子劉勃私下姦淫、飲酒取樂、賭博為戲、擊築作樂,與女子乘車奔馳、穿城過市、進入監獄探看囚犯的種種事情。天子派遣大行張騫驗證王后的所作所為並審訊劉勃,請求逮捕與劉勃相姦淫的諸人作為佐證,劉勃又設法把他們藏匿起來。官吏大舉搜捕,劉勃非常著急,派人拷打吏人,擅自釋放朝廷認為可疑而囚禁起來的人。官員請求誅殺憲王王后脩和劉勃。天子認為脩素來就品行不好,致使劉梲告發她有罪,劉勃沒有好的太師太傅的輔佐,不忍心誅殺。官員又請求廢黜王后脩,放逐劉勃,讓他的家屬和他一起遷居房陵,皇上答應了這一請求。

劉勃為王只有幾個月,被貶遷到房陵,封國絕滅。一個多月後,皇上顧念到憲王是最寵愛的小兒子,就下詔給官員說:“常山憲王早亡,王后與姬妾失和,嫡庶之間互相捏造罪名,互相爭鬥,因而陷於不義,封國絕滅,我很哀憐他。封憲王兒子劉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封憲王兒子劉商三萬戶,為泗水王。”

真定王劉平在元鼎四年(前113)以常山憲王的兒子的身份被封為真定王。

泗水思王劉商,在元鼎四年以常山憲王兒子的身份被封為泗水王。在位十一年去世,兒子哀王劉安世繼位。哀王在位十一年去世,沒有兒子。天子憐憫泗水王絕後,就立劉安世的弟弟劉賀為泗水王。

以上所述四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王夫人兒姁的兒子。後來,漢朝又增封其支屬子孫為六安王、泗水王兩國。總計兒姁的子孫,到現在有六王。

太史公說:“漢高祖在位的時候,諸侯的一切賦稅都歸諸侯王所有,可以自行任命內史以下的官員,朝廷只為他們派遣丞相,授予金印。諸侯王自行任命御史、廷尉正、博士,跟天子相類似。自從吳、楚等國反叛以後,在五宗為王的時代,朝廷為他們派遣二千石級的官員,撤除‘丞相’,改為‘相’,授予銀印。諸侯王有那貧窮些的,只能乘坐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