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卷
平準書[1]第八
《平準書》所述是漢代平準政策產生的由來,實際上系統介紹了漢武帝以前的富國政策。從中可以看到一個大一統的封建集權政府是如何利用權力,扼殺、限制工商業的發展,以求解決自身財政危機的。其主要措施是改變錢法、賣官爵和賣復徒法、官賣政策(由官賣鹽鐵發展到平準法的確立)、強制徵商等。對於整個封建制度,這是一個探索過程,也給後人留下了深刻教益。
本文反映了司馬遷的政治思想是主張節儉政治的,雖然本質上仍屬於那種主張禮樂治天下的儒學思想。在篇末的評論中,他說:“安寧則長庠序,先本絀末,以禮義防於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對於漢武帝的尚武開邊、祭神、封禪、巡遊等“事變”之多極為不滿,認為漢代重用“興利之臣”,是搞得國耗民貧、天下騷然的主要原因,這是一種雜糅了黃老色彩的儒學思想。
【原文】
漢興[2],接秦之弊[3],丈夫從軍旅[4],老弱轉糧餉[5],作業劇而財匱[6],自天子不能具鈞駟[7],而將相或[8]乘牛車,齊民無藏蓋[9]。於是[10]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11],一黃金一斤[12],約法省禁[13]。而不軌逐利之民[14],蓄積餘業以稽市物[15],物踴騰糶[16],米至石[17]萬錢,馬一匹則百金[18]。
【註釋】
[1]平準書:本篇論述漢初到武帝時一百多年財政經濟的發展變化過程,是我國史籍中最早的經濟史專門著作。內容主要是闡述財政經濟政策的變動和得失。
[2]漢興:指漢高祖劉邦初為漢王之時。
[3]弊:凋敝;衰敗。指社會經濟。
[4]丈夫:指成年男子。從:參加。軍旅:軍隊。
[5]轉:轉運。糧餉:指軍糧。
[6]作業:所從事的謀生之業。這裡指社會生產。劇:難;不易。這裡有停滯的意思。財:指物資。匱(kuì):缺乏。
[7]自:即使。天子:指劉邦。鈞駟:古代一車套四馬。四匹馬的毛色一樣,叫作鈞駟。鈞,同,這裡指馬色相同。駟,四馬。
[8]或:有的人。
[9]齊民:平民;百姓。藏蓋:儲蓄。
[10]於是:當時。“於”為介詞,是“在”“當”的意思;“是”為“時”的假借字。本文中的“於是”,除少數是口語中的承接連詞以外,多數作“當時”講。這從上下文中可以辨別。
[11]更令民鑄錢:秦以“半兩錢”為全國統一的貨幣。每枚重量為當時的半兩,即十二銖,合今二錢。漢初由於銅料缺乏,故託秦錢太重,令民改鑄輕錢。
[12]一黃金一斤:一黃金又稱一金,是黃金單位,猶言黃金一錠。秦以一鎰(二十兩,一說二十四兩)為一金,漢初為了以少量之金,當多量之用,規定以一斤(十六兩)為一金。
[13]約法省禁:簡約法令,減省禁律。
[14]不軌逐利之民:指富商大賈(ɡǔ)。不軌,不遵守法度,越出常軌。逐利,追逐商賈之利。
[15]蓄積:聚積。餘業:豐厚的產業,指錢財。稽(jī):囤積。市物:市場上的貨物。
[16]物踴騰糶:《史記志疑》認為“踴”“糶”都是誤字,當依《漢書·食貨志》作“物痛騰躍”。痛,大大地。騰躍,跳躍,表示物價上漲。
[17]石:十鬥為一石。
[18]百金:在漢代,凡說“黃金”若干“斤”指的是真金;不言“黃”字“斤”字,如十金、百金,指的是錢。一金萬錢,十金十萬,百金百萬。
【原文】
天下已平[1],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2]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3]。孝惠、高後[4]時,為[5]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6],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7]為吏。量吏祿[8],度官用[9],以賦[10]於民。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11]之入,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12],皆各為私奉養[13]焉,不領於天下之經費[14]。漕轉山東[15]粟,以給中都官[16],歲[17]不過數十萬石。
【註釋】
[1]天下已平:天下太平以後。前202年,漢高祖劉邦戰勝項羽,統一天下,即皇帝位。
[2]賈(ɡǔ)人:指商人。衣(yì)絲:穿絲織品的衣服。衣,穿(衣服)。
[3]重租稅:加重租稅。之:他們。指商人。
[4]孝惠(前210—前188):即劉邦的兒子漢惠帝劉盈,前194—前188年在位。高後(前241—前180):即高祖劉邦的皇后呂雉。
[5]為:由於。
[6]弛:放鬆。商賈之律:指困辱商賈的法律。
[7]市井:原指做買賣的地方,猶言市場,這裡用來指商賈。仕宦:做官。
[8]量:估量。吏祿:官吏的俸給。
[9]度(duó):估計。官用:政府的經費。
[10]賦:徵收賦稅。
[11]山川園池市井租稅:漢代所謂山、川、園、池、市井租稅,包括鹽鐵稅;海租(即漁稅);假稅(天子或諸侯的園囿池苑佃給人民所收之稅);工稅(向手工業者徵收的稅);市租(商品交易稅)等。
[12]封君:受有封邑的公主及列侯之屬。湯沐邑:這裡指公主、列侯的封邑。意思是說,邑內收入供封君朝見天子時齋戒沐浴之用,故名。
[13]私奉養:私人的生活費用。
[14]不領於天下之經費:不屬於國家的經費。領,屬。天下,國家。漢代的賦稅管理制度是,田租和算賦等的收入,歸治粟內史(後改稱大農令、大司農)掌管,屬於國家經費。“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則歸少府掌管,屬於皇帝的私奉養,供皇室享用,不屬於國家的經費。諸侯的封國和公主、列侯的封邑,也是一樣。
[15]漕轉:從水道運輸糧食。漕,水道運糧。轉,車運。山東:戰國秦漢時稱崤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也稱關東。
[16]中都官:京師各官府。中都,古代對京師的通稱。
[17]歲:年。
【原文】
至孝文[1]時,莢錢[2]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3]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4]。故吳[5],諸侯也,以即[6]山鑄錢,富埒[7]天子,其後卒[8]以叛逆。鄧通[9],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氏錢布[10]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11]。
【註釋】
[1]孝文:即漢文帝劉恆(前203—前157),高祖劉邦的中子,是西漢第三代皇帝,前180—前157年在位。
[2]莢錢:即上文高祖劉邦“更令民鑄錢”以來民間私鑄之輕錢。
[3]文:錢文,錢上鑄的文字。
[4]令民縱得自鑄錢:縱,隨意、任意。
[5]吳:西漢初期的一個諸侯王國。吳王劉濞(bì),是劉邦的侄兒,高帝十二年(前195)封。他在封國內鑄錢、煮鹽,招納亡人,擴張勢力。景帝前三年(前154),他聯合楚、趙等六個諸侯國,發動叛亂,史稱“吳楚七國之亂”。不久失敗,逃到東越被殺。
[6]以:憑;依靠。即:就。
[7]埒(liè):等於;相等。
[8]卒:終於。
[9]鄧通:西漢蜀郡南安(今四川省樂山市)人。文帝時初為黃頭郎(掌管船舶行駛的吏員。戴黃帽,故名),後得寵幸,官至上大夫。
[10]布:流傳。
[11]而鑄錢之禁生焉:連上句是說,自從文帝放鑄以後,吳、鄧之錢布天下,而景帝時禁止民間鑄錢的原因就產生於此。
【原文】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1]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2]。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3],爵得至大庶長[4]。
【註釋】
[1]屯戍:駐防邊境。
[2]給食(sì):給養。食,通“飼”,給人吃。當食者:指駐防邊境的士卒。
[3]募:招募。能輸:能向國家捐獻糧食。輸,獻納。轉粟於邊:把國家的糧食轉運到邊境。拜爵:封爵。
[4]爵得至大庶長:是說買爵可以買到大庶長這一級。漢爵二十等,大庶長為第十八等爵。文帝前十二年(前168)採用晁錯建議,實行賣爵政策。入粟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爵),累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第九等爵),再累增至一萬二千石為大庶長。
【原文】
孝景[1]時,上郡以西旱[2],亦復修[3]賣爵令,而賤其價[4]以招民;及徒復作[5]得輸粟縣官以除罪。益造苑馬以廣用[6],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7]矣。
【註釋】
[1]孝景:即漢景帝劉啟(前188—前141),漢文帝的兒子,西漢第四代皇帝,前157—前141年在位。
[2]上郡以西旱:事在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上郡,治膚施(今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東南),轄境當今無定河流域及內蒙古鄂托克旗等地。
[3]修:修訂。
[4]賤其價:使其價賤。
[5]徒復作:刑名。遇赦令,對判了刑的人,免除其罪犯身份,但仍令其在官府服勞役,服完原定刑期。這樣的人,叫“徒復作”,也叫“免徒復作”。
[6]益:增。造苑馬:造苑養馬。苑,牧場。漢西北邊郡有六牧師苑,養馬三十萬匹。廣用:寬裕軍用;使軍用寬裕。
[7]列觀:各觀。觀,供皇帝遊憩的宮館。輿馬:車馬。益增修:逐漸增建和修飾。
【原文】
至今上[1]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2]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3],貫朽而不可校[4]。太倉之粟陳陳相因[5],充溢露積[6]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7]街巷有馬,阡陌[8]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儐[9]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肉[10],為吏者長子孫[11],居官者以為姓號[12]。故人人自愛而重[13]犯法,先行義[14]而後絀恥辱焉。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15],役財驕溢[16],或至兼併[17];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18];宗室有土[19]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20]於上,無限度。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註釋】
[1]今上:當今皇上,指漢武帝劉徹(前156—前87)。
[2]都鄙:指郡縣政府所在的地邑。廩庾(yǔ):米倉。
[3]累:累積;積聚。鉅萬:萬萬。
[4]貫:穿錢的繩索,即錢串。校(jiào):計點;計數。
[5]太倉:漢代京城儲糧的大倉。陳陳相因:是說太倉的糧食吃不完,陳糧加陳糧,層層積累。
[6]充溢:米裝得太滿,溢出倉外。露積:露天堆積。
[7]眾庶:庶民;眾民。
[8]阡陌(qiān mò):田間小路。
[9]字牝(pìn):母馬。儐(hìn):通“擯”,排斥。
[10]閭閻:里巷的門。粱肉:指精美的膳食。粱,小米。
[11]為吏者長子孫:是說當時太平無事,官吏不輕易調動,以至於在任所使子孫長大。“長”字在這裡是使動用法。
[12]居官者以為姓號:是說做官的人久任其職,便以官名作為自己的姓氏。
[13]重:難;不輕易。
[14]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漢書補註》及《史記會注考證》都認為“先”“絀”對文,《漢書·食貨志》無“後”字,“後”字是衍文,當刪。先行義,把品行端正看作首要的事。先,首要的事情,意動用法。
[15]網疏而民富:是說當時“約法省禁”,法網寬疏,謀生之途廣,百姓殷富。當然,這裡所謂“民”以及上面所謂“眾庶”,都不是指農民,而是指地主階級和富商大賈。一般農民不是荒年也僅能自給而已。
[16]役:使用,有“憑藉”的意思。驕溢:驕傲放縱。
[17]或:有的人。至:甚至。兼併:指兼併土地。
[18]以:用法同“則”。武斷:橫行霸道。鄉曲:鄉里;鄉間。
[19]宗室:與皇帝同宗的貴族。有土:有封邑的列侯。
[20]僭(jiàn):超越本分。
【原文】
自是之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1],事兩越[2],江淮之間蕭然[3]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4],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5],巴、蜀之民罷[6]焉。彭吳[7]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8],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9]。及王恢設謀馬邑[10],匈奴絕和親[11],侵擾北邊,兵連[12]而不解,天下苦[13]其勞。而干戈日滋[14],行者齎[15],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16],百姓抏弊以巧法[17],財賂衰秏而不贍[18]。入物者補官[19],出貨[20]者除罪,選舉陵遲[21],廉恥相冒[22],武力進用[23],法嚴令具[24]。興利之臣[25]自此始也。
【註釋】
[1]招來東甌:東甌為古代越族的一支,秦漢時分佈今浙江南部甌江、靈江流域。
[2]事兩越:兩越指南越和閩越。閩越也是古代越族的一支,秦漢時分佈今福建北部、浙江南部的部分地區。其首領無諸,相傳與東甌王搖同是越王句踐的後裔。漢初受封為閩越王,治東冶(今福建福州)。後分為繇和東越兩部。武帝元鼎六年(前111),東越王餘善反抗漢朝,武帝拜侍中朱買臣為會稽太守,在會稽郡預治樓船、儲備糧食。元封元年(前110),朱買臣受詔將兵,與橫海將軍韓說等一同擊破東越,徙東越人於江淮地區。南越是南方越人的一支。秦於其地置桂林、南海和象郡。秦末,龍川令趙佗兼併三郡,建立南越國。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閩越興兵擊南越,南越向漢朝求援,武帝派兵攻閩越。閩越王郢弟餘善殺閩越王以降,漢乃罷兵。武帝令嚴助諷諭南越,南越王即遣太子隨嚴助入侍。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相呂嘉反,武帝出兵於次年平定越地,置九郡。
[3]蕭然:即騷然,動亂不安的樣子。
[4]開路西南夷:開通西南夷始自唐蒙、司馬相如,因此這裡說“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
[5]巴、蜀:巴郡,治江州(今重慶市北嘉陵江北岸);蜀郡,治成都(今成都市)。
[6]罷(pí):通“疲”。
[7]彭吳:人名。賈:當依《漢書·食貨志》作“穿”。
[8]置滄海之郡:武帝元朔元年(前128)穢君降漢。
[9]燕、齊:燕,指今河北省北部和遼寧省西端,是戰國時燕國之地,漢代仍沿稱為燕。齊,指今山東省泰山以北黃河流域及山東半島地區,為戰國時齊國之地,漢代仍沿稱為齊。靡然:隨風披靡貌。發動:動作起來。元封二年(前109),漢遣樓船將軍楊僕從齊地渡海,左將軍荀彘從燕地出遼東,攻打朝鮮,因此這裡說“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10]王恢設謀馬邑:元光二年(前133),武帝採用大行王恢所設的計謀,在馬邑(今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旁伏兵三十萬,欲誘致匈奴邀擊之。單于入塞,在距馬邑百餘里的地方發覺,乃引兵還。
[11]和親:從高祖劉邦時開始,以宗室女嫁給匈奴單于,並年年送給匈奴大批禮物,以換取匈奴的不來侵擾,叫作“和親”。直到文帝、景帝時,對匈奴仍是繼續採取和親政策。
[12]兵連:一個戰爭接連一個戰爭。
[13]苦:痛苦。
[14]干戈:幹,盾;戈,平頭戟。滋:增多。
[15]齎:攜帶。指出徵的人攜帶衣食等物。
[16]奉:供應。
[17]抏(wán)弊:貧敝;窮乏。巧法:用欺騙取巧的辦法來抵制朝廷的法令。
[18]財賂(lù):財物。贍:足。
[19]入物:向政府繳納財物。補官:做官。
[20]出貨:拿出財貨給政府。
[21]選舉:選拔任用官吏的制度。陵遲:衰頹、敗壞。
[22]廉恥相冒:是“不顧廉恥”的意思。冒,有所幹犯而不顧叫“冒”。
[23]武力進用:武勇有力的人得到提升重用。
[24]法嚴令具:法令苛細。嚴,密;具,完備。
[25]興利之臣:指東郭咸陽、孔僅、桑弘羊之類為漢武帝謀利之臣。
【原文】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1],及車騎將軍衛青[2]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3]。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4]數萬人。千里負擔饋[5]糧,率十餘鍾致[6]一石。散幣於邛、僰以集[7]之。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8]攻,吏發兵誅[9]之,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10]之。乃募豪民[11]田南夷,入粟縣官[12],而內受錢于都內[13]。東至滄海之郡,人徒之費擬[14]於南夷。又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15],轉漕[16]甚遼遠,自山東鹹被[17]其勞,費數十百鉅萬[18],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19],為郎增秩[20],及入羊為郎[21],始於此。
【註釋】
[1]歲:年;每年。騎:騎兵。胡:指匈奴。
[2]衛青(?—前106):西漢名將。河東平陽(今山西省臨汾市西南)人。衛皇后弟。本平陽公主家奴,後為漢武帝重用。初拜車騎將軍,後為大將軍。元朔二年(前127),他率軍大敗匈奴,取得了匈奴佔領下的河套地區,在那裡設置了朔方郡。元狩四年(前119),與霍去病共同擊垮匈奴主力。他前後七次出擊匈奴,解除了匈奴對西漢王朝的威脅。
[3]朔方:朔方城在今內蒙古杭錦旗北。元朔三年(前126)築朔方城。
[4]作者:指被徵發修築道路的人。
[5]負擔:負,背(bēi);擔,挑。饋:送。
[6]率(shuài):大率;大致。鍾:古量器名。六斛四鬥為一鍾。致:送到。
[7]幣:指財物。邛:古族名,分佈今四川省西昌地區。僰(bó):古族名,分佈今四川省宜賓一帶。集:安定。
[8]蠻夷:指西南夷。數(shuò):屢次。
[9]誅:討伐。
[10]悉:盡。更:抵償。
[11]豪民:豪富之民。
[12]入粟:繳納糧食。縣官:指巴、蜀各縣政府。
[13]都內:官名。西漢大司農屬官有都內令、丞,是主管國庫的官。
[14]擬:相等。
[15]築衛朔方:既修築朔方城又守衛朔方城。
[16]轉漕:車運叫“轉”,水運叫“漕”。
[17]被:蒙受;遭受。
[18]數十百鉅萬:數十萬萬以至百萬萬。鉅萬,萬萬。
[19]復:免除徭役。
[20]秩:官吏的品級。
[21]入羊為郎:畜牧主卜式,屢以家財捐助政府,武帝任為中郎,藉以鼓勵其他富商大賈出錢。
【原文】
其後四年[1],而漢遣大將[2]將六將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3],獲首虜萬五千級[4]。明年[5],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6],虜數萬人皆得厚賞[7],衣食仰給縣官[8];而漢軍之士馬[9]死者十餘萬,兵甲[10]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11]。於是大農陳藏錢經秏[12],賦稅既竭[13],猶不足以奉[14]戰士。有司[15]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復[16]而治;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17]。所由殊路[18],而建德一[19]也。北邊未安,朕甚悼[20]之。日者[21],大將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22]無所食。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23]免減罪。’請置賞官[24],命[25]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26]。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27],先除[28];千夫如五大夫[29];其有罪又減二等[30];爵得至樂卿[31]:以顯[32]軍功。”軍功多用越等[33],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34]。吏道[35]雜而多端,則官職[36]秏廢。
【註釋】
[1]其後四年:元朔五年(前124)。
[2]大將:當作“大將軍”。
[3]右賢王:匈奴官名。是單于下的最高官職。冒頓單于(mò dú chán yú)時,除自領中部外,設左、右賢王,分領東西二部,由單于子弟擔任。
[4]級:戰國時期秦國規定;斬下敵人一個人頭,賜爵一級。因此“級”字便用來作為計數單位。如“斬首數十級”,即斬下人頭數十個。這裡說“獲首虜萬五千級”,是說斬首和俘虜的數目共計一萬五千。俘虜應說若干“人”,不應說“級”,這是古人行文不嫌疏略,從一而省的寫法。
[5]明年:元朔六年(前123)。
[6]黃金二十餘萬斤:指的是真金。
[7]虜數萬人皆得厚賞:俘虜得厚賞,這是漢武帝對待匈奴的俘虜政策。
[8]縣官:指朝廷,中央政府。
[9]士馬:士卒和馬匹。
[10]兵甲:兵,兵器;甲,戰士的護身衣,用皮革或金屬製成。
[11]不與(yù)焉:不計算在內。焉,於此,在這裡面。
[12]大農:即大司農。官名。九卿之一。掌管國家租稅錢穀鹽鐵的財政收支。陳藏錢:庫藏舊存之錢。上文說武帝初年“府庫餘財”,“貫朽而不可校”,就是指的陳藏錢。陳,久、舊。經:已經。秏:盡。
[13]既:已。竭:盡。
[14]奉:供給。
[15]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稱官吏為“有司”。
[16]朕:從秦始皇開始,皇帝自稱“朕”。五帝:傳說中上古時期的五個帝王。據《五帝本紀》說是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教:教化。相復:遞相重複。
[17]禹:夏朝第一代君主。湯:商朝的建立者。法:法令、制度。王(wànɡ):稱王,統治天下。
[18]所由殊路:所經的道路不同。由,經過。
[19]建德:立德,樹立德業。古人把創立一種能使百姓得到好處的法令制度,叫作“立德”。一:一致。
[20]悼:悲傷。
[21]日者:往日;從前。
[22]留(zhì):滯留,停留。
[23]禁錮:不準做官。據《漢書·貢禹傳》說,文帝時,賈人、贅壻[婿]和官吏貪汙的,都禁錮不準做官,而且沒有贖罪之法。
[24]賞官:用於賞賜的官爵。
[25]命:命名;起名。
[26]凡直三十餘萬金:是說武功爵每級賣價十七萬錢,賣爵總值是三十餘萬萬錢(用胡三省說)。萬金,萬萬錢。
[27]試補吏:官首為吏稱“試”,有試用的意思。補,補缺任用。
[28]先除:優先任命。除,任命、授職的意思。
[29]千夫如五大夫:武帝時除武功爵外,尚有舊二十等爵並行。
[30]其有罪又減二等:是說有罪的人買爵要減二等。如每級十七萬出至五十一萬者當得三等爵良士,因有罪,故只授一等爵造士。餘類推。
[31]爵得至樂卿:是說不管什麼人,買爵只能買到第八級樂卿為止,第九級執戎以上,只有立下軍功的人才能得到。
[32]顯:顯揚。
[33]越等:越級。這裡是越級提拔的意思。
[34]郎吏:郎,郎官,皇帝侍從官的通稱;吏,指官府中的低級官員。
[35]吏道:做官的途徑。
[36]官職:官吏的職務。
【原文】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1]臣下取蹛漢相,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2],於是見知之法[3]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4]矣。其明年[5],淮南、衡山、江都王[6]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7]治之,竟其黨與[8],而坐死者[9]數萬人,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10]。
【註釋】
[1]公孫弘(前200—前121),西漢菑川(郡治今山東省壽光市南)薛人。少為獄吏。年四十餘始治《春秋公羊傳》。繩:糾正。
[2]張湯(?—前116):西漢杜陵(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南)人。武帝時歷任廷尉、御吏大夫等職。建議鑄造白金及五銖錢,並支持鹽鐵官營政策,制訂“告緡令”,以打擊富商大賈。主辦許多重大審判案件,用法嚴峻。曾與趙禹共同編訂律令。峻文:嚴峻的法律條文。決理:斷獄;判案。廷尉:官名,九卿之一,掌刑獄。張湯為廷尉在元朔三年(前126)。
[3]見知之法:官吏明明見到、知道某人犯法的事而不予處理,要判以故縱之罪。
[4]廢格:廢閣的假借。閣,通“擱”,擱置;拖延。沮誹:指對抗、毀謗皇帝詔令的行為。沮,阻止;誹,毀謗。窮治:追根到底地處理。獄:罪案。用:行;流行。
[5]其明年:元狩元年(前122)。
[6]淮南、衡山、江都王:三王都是漢武帝時代的同姓諸侯王。淮南王劉安,衡山王劉賜,江都王劉建。
[7]端:頭緒;線索。
[8]竟:追究。黨與:朋黨;參與其事的人。
[9]坐死者:因為犯牽連罪而被處死的人。
[10]長吏:六百石以上的官吏稱長吏,一說二百石至四百石的縣吏稱長吏。這裡指一般審理案件的官吏。慘急:慘酷峻急,指用法嚴酷。明察:苛細。
【原文】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1]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2],為天下先[3]。然無益於俗,稍[4]騖於功利矣。
【註釋】
[1]方正賢良文學: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文帝前二年(前178),為了詢訪政治得失,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凡中選者,皆授以官職。武帝時,或詔舉賢良,或詔舉賢良方正,或昭舉賢良文學,名目時有不同,性質無異。
[2]食不重(chónɡ)味:每頓飯只吃一個菜。
[3]先:先導;表率;榜樣。
[4]稍:漸漸。
【原文】
其明年[1],驃騎[2]仍再出擊胡,獲首四萬。其秋,渾邪王[3]率數萬之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4]。既至,受賞[5],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鉅萬。
【註釋】
[1]明年:元狩二年(前121)。
[2]驃騎:指驃騎將軍霍去病。霍去病(前140—前117),西漢名將。河東平陽(今山西省臨汾市西南)人。官至驃騎將軍。他在元狩二年春天和夏天接連兩次大敗匈奴,控制了河西地區,斷了匈奴的“右臂”,打開通往西域的道路。元狩四年(前119),又和衛青共同擊垮匈奴主力。他前後六次出擊匈奴,解除了西漢初年以來匈奴對漢王朝的威脅。
[3]渾邪(yé)王:渾邪與休屠(chú)是匈奴的兩個部落,同居於今甘肅河西地區。元狩二年夏天,霍去病擊敗匈敗,取得焉支山、祁連山。同年秋天,渾邪王殺休屠王,並其眾降漢,共四萬人。漢以其地置武威、酒泉兩郡。
[4]漢發車二萬乘迎之:渾邪王率四萬眾來降,漢恐其有詐,故命霍去病徵發戰車二萬乘迎接。乘(shènɡ),古時一車四馬為一乘。
[5]受賞:是說來降的渾邪王部眾四萬人受到漢朝的賞賜。
【原文】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1],觀[2]梁、楚之地,固已數困[3],而緣河之郡堤塞[4]河,輒[5]決壞,費不可勝計。其後番係欲省厎柱[6]之漕,穿汾、河渠以為[7]溉田,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8]遠,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9]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歷二三期[10],功未就,費亦各鉅萬十數[11]。
【註釋】
[1]往十餘歲河決:指元光三年(前132)黃河在瓠子(堤名,在今河南省濮陽縣境古黃河南岸)決口。從渾邪王來降之元狩二年(前121)算起,首尾共十二年,故云“往十餘歲”。
[2]觀:古縣名,本屬上句。《史記志疑》《廿二史考異》和李慈銘《漢書札記》都考證黃河決口的瓠子在濮陽,不在觀縣,“觀”乃“灌”字之訛,當從《漢書·食貨志》作“灌”,屬下句。今據改。
[3]固:本來。數(shuò)困:數,屢次,頻繁;困,貧困,窮困。
[4]堤塞:築堤堵塞。
[5]輒:每每,往往,常常。
[6]番(pó)係:是武帝時的河東郡太守,姓番名係。他認為當時每年從山東地區往京師長安運糧一百多萬石,經過厎柱險流,損失很大,也太耗費,向武帝建議在河東地區修渠,引汾水和黃河水灌溉皮氏(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汾陰(今山西省萬榮縣西南寶鼎)、蒲坂(今山西省永濟市蒲州鎮)一帶,估計可溉田五千頃,每年可得谷二百萬石以上。這樣就可以不再從厎柱以東運糧了。武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徵發數萬人修渠。渠成之後不久,因黃河改道,渠廢。厎柱:即砥柱山,又名三門山。
[7]以為:同義詞連用,“為”也當“以”講,介詞。
[8]鄭當時:武帝時為大司農。元光六年(前129),在他的建議並主持下,徵發數萬人,由水工徐伯督率,自昆明池(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南斗門鎮東南一片窪地)南傍南山(秦嶺)開渠,東至華陰(今為縣級市)通黃河。三年而成。當時此渠既便漕運關東粟,又可溉田。今已無水。為:因為。渭漕渠:渭水漕運的河道。回:彎彎曲曲。
[9]朔方:指河套地區。
[10]期(jī):整年。
[11]鉅萬十數:以十萬萬為單位來計算。數,計。
【原文】
天子為伐胡,盛[1]養馬,馬之來食[2]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3]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4],天子乃損膳[5],解乘輿駟[6],出御府禁藏以贍[7]之。
【註釋】
[1]盛:多。
[2]食(sì):通“飼”,飼養。
[3]卒牽掌者:卒之牽馬掌馬者,即馬伕。
[4]縣官不給:政府經費不足,不能供給。
[5]損膳:即減膳。膳,飯食。減膳是吃素或減少魚肉之類的菜餚。
[6]解乘輿駟:意思是武帝解下自己用的車上的四匹馬,來補助國家的經費。乘輿,皇帝坐的車。駟,四馬,古時一車四馬。
[7]御府禁藏:內廷的庫藏。贍(shàn):供給。
【原文】
其明年[1],山東被[2]水災;民多飢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3],以振[4]貧民。猶[5]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6]。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7]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8]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9]給縣官。數歲,假予產業[10],使者[11]分部護之,冠蓋相望[12]。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
【註釋】
[1]明年:元狩三年(前120)。
[2]被:遭受。
[3]倉(kuài):糧倉。
[4]振:救濟。
[5]猶:還;仍。
[6]貸假:借貸。這裡是把糧食借給貧民的意思。
[7]關:指函谷關或潼關。
[8]新秦:秦始皇遣蒙恬擊匈奴,得其河南地,名曰“新秦”,漢代仍沿稱,即今河套地區。
[9]仰:依靠。
[10]產業:指土地、房屋、牲畜、農具等。
[11]使者:指朝廷派去管理移民的官吏,名義上是皇帝的使者。
[12]冠蓋相望:冠是官吏的禮帽,蓋是車蓋,相望,互相看得見。這是形容朝廷的使者來往不絕,他們坐著車子,前後都能互相看見。
【原文】
於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財役貧[1],轉轂[2]百數,廢居居邑[3],封君皆低首仰給[4]。冶鑄[5]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6]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以贍用[7],而摧浮淫併兼[8]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9]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10],至是歲四十餘年[11]。從建元[12]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13]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間盜鑄錢[14],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15],物益少而貴[16]。有司言曰:“古者皮幣[17],諸侯以聘享[18]。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19]為中,赤金[20]為下。今半兩錢法[21]重四銖,而奸或盜摩錢裡取[22],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23],為皮幣,直[24]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25]聘享,必以皮幣薦璧[26],然後得[27]行。
【註釋】
[1]財役貧:這是說富商大賈積貯財貨,役使貧民,遠途販賣。,通“滯”,貯。役,役使。
[2]轉轂:載運貨物的車子。“財役貧,轉轂百數”指行商。
[3]廢居:廢,捨棄,在這裡是“出賣”的意思。居,囤積。居邑:居,住。邑,城市。居邑,住在城市中。廢居居邑指坐賈。
[4]封君皆低首仰給:是說有封邑的公主列侯都低下頭來向富商大賈告貸,靠富商大賈借錢給他們。
[5]冶鑄:冶鐵,鑄造鐵器。
[6]重:益加。
[7]更:改。贍:充裕。用:財用,猶今言“經費”。
[8]摧:抑;壓制;打擊。浮淫:驕溢不法。併兼:兼併土地。
[9]禁苑:皇家園囿。少府:官名,九卿之一。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和皇室手工業製造,是皇帝的私府。
[10]孝文更造四銖錢:文帝前元五年(前175)改鑄四銖重的“半兩”錢為法錢。
[11]至是歲四十餘年:是歲,指元狩三年(前120)。
[12]建元:漢武帝的第一個年號,前140年至前135年。
[13]即:就。
[14]間(jiàn):暗暗地,偷偷地。盜鑄錢:私自鑄錢。自景帝中元六年(前144)下令禁止民間私自鑄錢。
[15]輕:賤,指幣值,不是指重量。
[16]貴:指物價昂貴。
[17]皮幣:用皮做的貨幣。
[18]聘享:聘問獻納。
[19]白金:銀。
[20]赤金:銅。
[21]半兩錢:指文帝前五年鑄的四銖重的“半兩”錢。法:標準。
[22]摩:通“磨”,磨損。裡:銅錢有字的一面稱“文”,無字的一面稱“裡”。:銅屑。
[23]緣以藻繢:用彩繡來飾邊。緣,繞。藻繢,彩繡。
[24]直:通“值”。
[25]朝覲:王侯朝見天子叫朝覲。
[26]薦:墊。璧:平圓形中心有孔的玉器。古代朝聘、祭祀、喪葬時用為禮器。
[27]得:可以。
【原文】
又造銀錫為白金[1]。以為天用莫[2]如龍,地用[3]莫如馬,人用[4]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5],圜[6]之,其文[7]龍,名曰“白選”,直[8]三千;二曰以[9]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捕[10]之,其文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11],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12]。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註釋】
[1]又造銀錫為白金:以銀錫為原料造白金。據《漢書·武帝本紀》,造白金、皮幣和改鑄三銖錢都在元狩四年(前119)。
[2]用:行;飛行。莫:沒有哪一種東西。
[3]用:行;奔馳。
[4]用:使用。
[5]其一曰重八兩:不少學者認為此句以下文字有脫誤。
[6]圜:通“圓”。
[7]文:花紋;圖案。
[8]直:通“值”。
[9]以:他本《史記》無“以”字。細按上下文,其一“重八兩”,二則“重差小”,三則“復小”,文從字順,若加“以”字,不僅多餘,而且費解,宜刪。
[10]捕:是“橢”的訛字,當改。橢,橢圓形。
[11]縣官:指各郡國政府。半兩錢:指四銖重的半兩錢。
[12]文如其重:錢重三銖,錢上的文字也是“三銖”,錢文和錢重相符。
【原文】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1],領[2]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3],侍中[4]。咸陽,齊之大煮鹽[5],孔僅,南陽大冶[6],皆致生[7]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8]之。弘羊,雒陽[9]賈人子,以心計[10],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11]矣。
【註釋】
[1]東郭咸陽:姓東郭,名咸陽。大農丞:大農令(後改大司農)的屬官。
[2]領:管領。
[3]用事:當權。
[4]侍中:在宮中侍從皇帝左右。
[5]大煮鹽:大鹽商。
[6]大冶:大鐵商。
[7]致:獲得。生:產業。
[8]進言:向皇帝進言,這裡是“推薦”的意思。
[9]雒(luò)陽:即洛陽。
[10]心計:心算。
[11]利事:贏利的事。秋豪:鳥獸在秋天新長出來的細毛。比喻細微。
【原文】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1]。兵革[2]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3],徵發之士益鮮[4]。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5],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6],作昆明池[7]。
【註釋】
[1]廢:罷官。免:免官。
[2]兵革:是兵器和衣甲的總稱,引申指戰爭。
[3]買復及五大夫:向政府繳納一定數量的財物,可以免除徭役,叫“買復”,如晁錯《貴粟疏》說,獻馬一匹,免除三個人的徭役。
[4]鮮(xiǎn):少。
[5]除千夫、五大夫為吏:本來在元朔六年(前123)就規定,買爵至千夫的和五大夫一樣,可以做官,是一種優待,但由於法令越來越嚴峻,做官容易獲得罪譴,因此那些買得千夫爵和五大夫爵的人寧肯不去做官,現在下令“除千夫、五大夫為吏”,強迫他們去做官。
[6]故吏:因為有罪被廢免的官吏。適:通“謫”,責罰。棘:有刺草木的通稱。上林:即上林苑。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及鄠邑區、周至縣界,周圍二百多里。
[7]昆明池: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南斗門鎮東南一片窪地。元狩三年(前120),武帝為準備與昆明國作戰、訓練水軍和解決長安水源不足的困難而開鑿。周圍四十里。
【原文】
其明年[1],大將軍、驃騎[2]大出擊胡,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3]矣。
【註釋】
[1]明年:指元狩四年(前119)。
[2]大將軍:指大將軍衛青。驃騎:指驃騎將軍霍去病。
[3]頗:間或,有時。祿:俸祿。
【原文】
有司言三銖錢輕,易奸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1],周郭其下[2],令不可磨取焉。
【註釋】
[1]諸郡國鑄五銖錢:據《漢書·武帝紀》,元狩五年(前118)行五銖錢。
[2]周郭其下:周郭,銅錢的輪廓(外框)。下,銅錢無字的一面,也稱“裡”。原來銅錢的下面無周郭,磨與否不易發現;現在在錢的下面鑄以周郭,可以防止磨,因為磨則郭滅,容易發現。
【原文】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1]也,皆宜屬少府[2],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自給費[3],因官器作[4];煮鹽,官與牢盆[5]。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6],以致富羨[7],役利[8]細民,其沮事[9]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左趾[10],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11],便屬在所縣[12]。”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13]天下鹽鐵,作[14]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15],而多賈人矣。
【註釋】
[1]天地:天地之間;世界上。藏:儲存東西的地方,如庫藏、府藏。
[2]宜屬少府:山海池澤之稅本來是天子的“私奉養”,歸少府管領,不屬於政府的經費,所以孔僅、咸陽說“宜屬少府”。
[3]自給費:自己拿本錢。
[4]因:用。作:指冶鐵鑄器。
[5]牢盆:煮鹽用的鐵盆名牢盆。
[6]浮食奇民:浮食即浮末,指商賈等業。奇(jī)民,奇邪之民。浮食奇民指壟斷鹽鐵業的富商大賈和地方豪強。擅管;猶今言“壟斷”。山海之貨:指鹽鐵。
[7]富羨:富饒。
[8]役利:役使。
[9]沮(jǔ)事:阻止破壞已成之事。
[10]:足鉗,重六斤,著左足下,類似後世的“腳鐐”。趾:腳。
[11]小鐵官:漢武帝為了實行鹽鐵官營,據《漢書·地理志》記載,在全國設鐵官者凡四十郡,共五十處。產鐵地方置鐵官,主鑄造鐵器,不出鐵的地方置小鐵官,鑄舊鐵。
[12]便屬在所縣:是說鐵官、小鐵官即管轄所在郡之各縣鐵器。便,即。屬,管轄。
[13]乘傳(zhuàn):驛站傳車的一種。舉行:舉辦。
[14]作:設立。
[15]選:選舉。
【原文】
商賈以[1]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2],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3]。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4],寬貸[5]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6],商賈滋[7]眾。貧者畜積[8]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9],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10],貰貸賣買[11],居邑稽諸物[12],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13],各以其物自佔[14],率緡錢二千而一算[15]。諸作有租及鑄[16],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17],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佔,佔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18]。有能告者,以其半[19]畀之。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20],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21]。”
【註釋】
[1]以:借。
[2]郡國頗被災害:指上文“其明年,山東被水災”。
[3]募徙廣饒之地:指上文“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
[4]禁錢:內廷庫藏的錢,也就是少府掌管的錢。元元:庶民;眾民。
[5]寬貸:寬緩。
[6]出於南畝:意思是到田地裡去耕種。南畝,泛指農田。
[7]滋:益加。
[8]畜(xù)積:積蓄。
[9]異時:往時;從前。算軺車:徵收軺車稅。算,本義是計算,引申為“徵稅”。緡錢:緡是穿錢的絲繩,一緡千錢。緡錢即俗所謂“貫錢”,是漢代向工商業者徵收財產稅時計算其資產的單位名稱,同時也是工商業資產稅名稱。算緡錢即徵收工商業資產稅。據《武帝紀》,“元狩四年初算緡錢”。這裡說過去就曾算緡錢,《史記》《漢書》的本紀和列傳均無記載,可能指漢武帝以前向商人徵收的“訾算”(財產稅)。有差:是說徵稅有差等。
[10]末作:即末業,指工商業。“諸賈人末作”總冒以下“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諸句。
[11]貰貸賣買:貰貸,指高利貸者。賣買,指賤買貴賣的商人,行商坐賈全部包括在內。
[12]居邑稽諸物:指囤戶。
[13]市籍:商賈的戶籍。
[14]自佔:猶自報。
[15]率(shuài):一概;一律。緡錢二千而一算:商人財產以“緡錢”為單位計算,值緡錢二千出一算。算是稅額單位名稱,每算一百二十文。
[16]諸作有租及鑄:是“諸作及鑄有租”的倒裝。諸作指各種手工業。鑄,指鑄造銅錫合金器物的行業。這個行業本來也屬於手工業,因其較為突出,故特為標出,與“諸作”平列。
[17]吏比者:與官吏相等的人。指那些有千夫、五大夫以上爵位的人。三老:掌教化的鄉官。西漢有鄉三老、縣三老。北邊騎士:北部邊郡做騎士的人。
[18]沒入緡錢:據《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商人自報財產不實,沒收其隱匿不報的財產。
[19]畀(bì):給予。
[20]籍:衍文,當刪。名田:以個人名義佔有田地。
[21]田僮:田地和僮僕。
【原文】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1],召拜式為中郎[2],爵左庶長[3],賜田十頃[4],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註釋】
[1]卜式之言:指下段卜式回答使者的話:“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如此而匈奴可滅也。”
[2]召:呼喚使之來。拜:授予官職叫“拜”。中郎:皇帝的侍從官。
[3]左庶長:二十等爵的第十等。
[4]頃:田百畝為頃。
【原文】
初,卜式者,河南[1]人也,以田畜[2]為事。親死[3],式有少弟。弟壯[4],式脫身出分[5],獨取畜羊[6]百餘,田宅財物盡予弟。式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買田宅。而其弟盡破其業[7],式輒復分予弟者數[8]矣。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9],卜式上書,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10]。天子使使[11]問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12],不願也。”使問曰:“家豈[13]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14]。式邑人貧者貸[15]之,不善者教順[16]之,所居人皆從[17]式,式何故見[18]冤於人!無所欲言也。”使者曰:“苟[19]如此,子[20]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誅[21]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22]於邊,有財者宜輸委[23],如此而匈奴可滅也。”使者具其言入以聞[24]。天子以語丞相弘[25]。弘曰:“此非人情。不軌[26]之臣,不可以為化[27]而亂法,願陛下勿許。”於是上久不報[28]式,數歲,乃罷[29]式。式歸,復田牧。歲餘,會[30]軍數出,渾邪王等降,縣官費眾,倉府[31]空,其明年[32],貧民大徙[33],皆仰給縣官,無以[34]盡贍,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給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35],天子見卜式名,識[36]之,曰“是[37]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乃賜式外繇四百人[38]。式又盡復予縣官。是時富豪皆爭匿財[39],唯式尤[40]欲輸之助費。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41],故尊顯以風百姓[42]。
【註釋】
[1]河南:河南郡,治雒陽(今洛陽市東北)。
[2]田:耕田。畜:畜牧。
[3]親:父母。
[4]壯:壯年。
[5]脫身出分:從家庭裡抽身份出來。
[6]畜羊:所畜養的羊。
[7]業:產。
[8]輒:每每;總是。數(shuò):多次。
[9]方:正在。數使將擊匈奴:指元光六年(前129)至元朔六年(前123),漢不斷遣將出擊匈奴,特別是元朔五年和六年,大將軍衛青接連兩次將六將軍兵十餘萬,出擊匈奴。
[10]助邊:補助邊防的軍費。
[11]使使:派使者。
[12]習:熟悉。仕宦:做官。
[13]豈:難道;莫非。
[14]分爭:即紛爭。
[15]邑人:同邑的人。貸:救濟。
[16]教順:即教訓。“順”是“訓”的假借字。
[17]從:順從。
[18]見:被。
[19]苟:假如,如果。
[20]子:表敬意的對稱,相當於“您”。
[21]誅:討伐。
[22]死節:盡節義而死。
[23]輸委:獻納其所蓄財物。
[24]具其言:把他的話全部寫出來。聞:使皇上聽見;向皇上報告。
[25]弘:公孫弘。
[26]軌:法。
[27]化:教化。
[28]不報:吏民上書後,皇上置之不理,不予答覆叫“不報”。
[29]乃:才。罷:即報罷。吏民上書言事,皇上拒不採納,宣令退去叫“報罷”。
[30]會:恰巧;適逢。
[31]倉府:倉指存糧的米倉,借指存錢的府庫。
[32]明年:元狩三年。
[33]貧民大徙:指元狩三年徙貧民七十餘萬口於關以西及朔方以南。
[34]無以:猶無從,無法。
[35]籍:名冊。
[36]識(zhì):通“志”,記得。
[37]是:此人。
[38]賜式外繇四百人:漢法規定,每個成年男子都要用一定時間為國家戍邊。不願戍邊的,一人出三百錢由政府僱人代役。這代役錢即“過更”。賜式外繇四百人,即賜給卜式每年四百人的過更錢,共為十二萬錢。一說是免除其家四百人的徭役。繇,通“徭”。
[39]匿財:隱藏財產。
[40]尤:通“猶”,卻。
[41]終:終歸。長者:性情謹厚,有德行的人。
[42]尊顯:尊貴顯達。風百姓:教化百姓,希望他們效法卜式,向國家輸財助邊。
【原文】
初,式不願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1],欲令子牧之。”式乃拜為郎,布衣[2]而牧羊。歲餘,羊肥息[3]。上過見其羊,善之[4]。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5]也。以時起居;惡者輒[6]斥去,毋[7]令敗群。”上以式為奇,拜為緱氏令[8]試之,緱氏便之[9]。遷為成皋[10]令,將漕最[11]。上以為式朴忠[12],拜為齊王太傅[13]。
【註釋】
[1]吾有羊上林中:《漢書·卜式傳》“羊”後有“在”字。王念孫說:“《類聚》《御覽》引《史記》並有‘在’字,今本脫去。”當據補。
[2](juē):草鞋。
[3]息:繁殖。
[4]善之:以之為善;認為他放牧得很好。
[5]猶是:如此。
[6]輒:立即;立刻:
[7]毋(wú):不要。
[8]緱(ɡōu)氏:漢縣,治今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東南。令:縣令。漢代萬戶以上的縣官稱“令”,萬戶以下的縣官稱“長”。
[9]便之:以之為便。
[10]成皋:漢縣,治今河南省滎陽市汜水鎮。
[11]將:領;管領。漕:漕運。最:指成績最好。
[12]朴忠:忠誠老實。
[13]齊王:元狩六年(前117),武帝封皇子劉閎為齊王。太傅:輔導諸侯王的官。
【原文】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1],三年中拜為大農[2],列於九卿[3]。而桑弘羊為大農丞[4],管諸會計[5]事。稍稍置均輸[6]以通貨物矣。
【註釋】
[1]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指上文元狩四年“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實行鹽鐵官營。使,出使。鑄作器,鑄作鐵器。
[2]三年中拜為大農:孔僅於元鼎二年(前115)任大農令。
[3]九卿: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鴻臚、宗正、大農(大司農)、少府為九卿。
[4]桑弘羊為大農丞:元鼎二年,桑弘羊為大農中丞。
[5]會計:古代所謂會計,是指為朝廷掌管財物賦稅,進行月計、歲會的工作。每月計算為“計”,年終合算為“會”。
[6]稍稍:漸漸;逐漸。均輸:漢武帝實行的一項經濟措施。元鼎二年開始在一些地區置均輸官,元封元年(前110)在全國遍設均輸官。
【原文】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1],郎至六百石[2]。
【註釋】
[1]吏得入谷補官:謂已試為吏者入貲補官,由二百石至六百石。漢郎吏二百石至六百石,郡丞及減(不足)萬戶的縣長及諸曹丞皆六百石。
[2]郎至六百石:為郎者入谷可以提高級別,到六百石為止。
【原文】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1],赦吏民之坐[2]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3],不可勝計。赦自出[4]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5]皆鑄金錢矣。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6]。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7],舉兼併之徒守相為利者[8]。而御史大夫張湯[9]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10],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11]為九卿,而直指夏蘭[12]之屬始出矣。
【註釋】
[1]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據《漢書·武帝紀》,元狩四年(前119)造白金,五年行五銖錢,元鼎元年(前116)赦天下,首尾只有四年,應該說“後三年”。
[2]坐:犯……罪。
[3]不發覺相殺者:此句費解。可能是指有的盜鑄者被官府嚴刑拷問致死,而始終沒有得到盜鑄實證的。“相殺”猶“殺之”。
[4]自出:自首。
[5]大抵:大都;大致。無慮:大略;大約。
[6]誅取:捕殺。
[7]褚大:胡母生弟子,治《公羊春秋》。分曹:分批。循行郡國:循,通“巡”,往來視察的意思。
[8]舉:檢舉。兼併:指兼併土地。守:郡守。相:諸侯國的相。為利者:貪汙受賄的。
[9]御史大夫:是當時僅次於丞相的最高長官,主要職務為監察、執法,兼管重要文書圖籍。
[10]減宣:楊縣(今山西省洪洞縣東南)人。初以佐史給事河東太守,逐漸遷升至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淮南王案件,論殺甚眾,稱為敢決疑。杜周:南陽杜衍(今河南省南陽市西南)人。義縱為南陽守,以杜周為爪牙。後事張湯,升為御史。辦案多殺人,奏事中上意,故見任用,與減宣輪流為中丞十餘年。中丞:御史大夫屬官,受公卿奏事,舉劾案章。
[11]義縱:河東(治今山西省夏縣北)人。群盜出身。武帝時任長陵和長安令,執法嚴峻。繼遷河內都尉,族滅豪強穰氏之屬。尹齊:東郡茬平(在今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區西南)人。以刀筆吏漸升至御史。事張湯,斬伐不避貴戚。武帝以為能,遷為中尉。王溫舒:陽陵(治今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西南)人。盜墓出身。事張湯,為御史。督“盜賊”,殺傷甚多。遷為河內太守,捕殺郡中豪強,連坐千餘家,“至流血十餘里”。武帝以為能,遷為中尉。張湯敗後,徙為廷尉,又拜為少府。慘急刻深:慘酷峻急,苛刻嚴峻。指用法嚴酷。
[12]直指:漢朝政府特派官員,衣繡衣,持節發兵,有權誅殺辦事不力的官員,稱繡衣直指,或稱直指繡衣使者。夏蘭:人名。
【原文】
而大農顏異誅[1]。初,異為濟南亭長[2],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3],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4]。”天子不說[5],張湯又與異有郤[6],及有人告異以它議[7],事下張湯治異[8]。異與客語,客語初令[9]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10]。湯奏當[11]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12],論[13]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14],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15]矣。
【註釋】
[1]大農顏異誅:據《漢書·百官表》,顏異誅在元狩六年(前117)。
[2]濟南:濟南郡,治東平陵(今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西北)。亭長:西漢時在鄉村每十里設一亭,亭有亭長,掌治安警衛,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
[3]蒼璧:青色的璧。
[4]稱(chèn):適合;相副。
[5]說(yuè):通“悅”。
[6]郤(xì):通“隙”,嫌隙。
[7]它議:猶“非議”。
[8]治:審理。異:楊樹達《漢書窺管》說,此文當以“事下張湯治”為句,“異”字是衍文,當刪。
[9]初令:新令。
[10]反唇:翻其唇,表示心有所不服。
[11]當:判(罪)。
[12]腹誹:口裡不說,心裡不以為然。
[13]論:定罪。
[14]比:則例。
[15]諂諛取容:巴結奉承,討別人的喜歡。
【原文】
天子既下緡錢令[1]而尊卜式,百姓終莫[2]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3]矣。
【註釋】
[1]緡錢令:指元狩四年(前119)頒佈的算緡錢(向工商業徵收資產稅)的法令。
[2]莫:沒有人。
[3]告緡錢:告發商人自報緡錢不實者。據《漢書·武帝紀》,元鼎三年(前114)十一月曾下告緡令,鼓勵百姓告緡,以沒收緡錢的一半給予告發者。縱:放;放令百姓告發。
【原文】
郡國多奸鑄[1]錢,錢多輕[2],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3],一當五,賦官用[4]非赤側不得行。白金稍賤,民不寶[5]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註釋】
[1]奸鑄:用奸巧的辦法,雜以鉛錫鑄錢,不合規格。
[2]輕:指重量輕。
[3]而:所以。鍾官赤側:鍾官是水衡都尉屬官,掌鑄錢。元鼎二年(前115年)由鍾官鑄赤側錢。其錢以赤銅為郭(外框),故名鍾官赤側。
[4]賦:繳納賦稅。官用:給官用;給政府繳錢。
[5]寶:愛。
【原文】
是歲[1]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註釋】
[1]是歲:元鼎二年。
【原文】
其後二歲[1],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2],不便[3],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4]鑄錢,專令上林三官[5]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6]之,輸[7]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8]少,計其費不能相當[9],唯真工大奸乃[10]盜為之。
【註釋】
[1]其後二歲:張湯死後二歲,應是元鼎四年,實際以下記事,都在元鼎三年(前114年)。
[2]巧法用之:用巧詐的手段抵制法令,不按政府規定的一當五來使用。
[3]不便:意思是赤側錢行不通。
[4]無:通“毋”,不要。
[5]上林三官:指鍾官、辨銅、技巧三令丞。三官皆屬水衡都尉,而水衡都尉設在上林苑,故稱上林三官(用陳直《史記新證》說)。
[6]銷:熔化。
[7]輸:運送。
[8]益:逐漸。
[9]計其費不能相當:是說盜鑄者計算一下鑄錢的費用超過錢值,無利可圖。
[10]真工大奸:技術巧妙的豪民。真工,謂技術巧妙,能以偽亂真。乃:才。
【原文】
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遍天下[1],中家以上大抵[2]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3]。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4]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5]。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6]。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7]破,民偷[8]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9]產業。而縣官有[10]鹽鐵緡錢之故,用益[11]饒矣。
【註釋】
[1]楊可告緡遍天下:是說武帝命楊可主持告緡的事,告緡的案件遍於天下,所在皆有。這一句和上文“告緡錢縱矣”,說的是同一年的同一回事。
[2]中家:中產之家。在當時有十萬錢財產的算是中產之家。大抵:大概;大都。
[3]獄:罪案;案件。少反者:很少有翻案的。
[4]御史:西漢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之下有侍御史十五人,通稱御史。其職掌或給事殿中,或舉劾非法,或督察郡縣,或奉使出外執行指定的任務。廷尉正監:西漢廷尉之下有廷尉正和左右監,都是司法官。
[5]即:就。緡錢:指告緡錢的案件。
[6]如之:像財物、奴婢和田一樣,相當多。
[7]大率:大概;大都。
[8]偷:苟且;只圖眼前,得過且過。
[9]之:其。
[10]而:然而。有:以;因。
[11]用:財用。益:逐漸。
【原文】
益廣關[1],置左右輔[2]。
【註釋】
[1]益廣關:把函谷關東移。益,加;廣,東西為廣。函谷關原在今河南省靈寶市東北。因關在谷中,深險如函得名。現尚存關門。
[2]置左右輔:據《漢書·百官公卿表》,元鼎四年(前113)置三輔都尉。左輔都尉治高陵(今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右輔都尉治郿(今陝西省眉縣),京輔都尉治華陰(今陝西省華陰市)。這裡只說置左右輔,可能是省略的說法。
【原文】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1]多,置水衡[2],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3],乃大修昆明池[4],列觀[5]環之。治[6]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感之[7],乃作柏梁臺[8],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9]麗。
【註釋】
[1]布:分佈。
[2]水衡:元鼎二年(前115)置水衡都尉,掌上林苑,兼管皇室財物及鑄錢。
[3]戰逐:戰鬥馳逐。
[4]大修昆明池:元狩三年(前120)開始修昆明池,是為準備與滇王戰;元鼎二年又大修昆明池,是為準備與南越戰。
[5]觀(ɡuàn):樓、館一類的建築。
[6]治:修造。
[7]感之:是說武帝對樓船之宏偉,有感於中,於是思作高臺以登臨。
[8]柏梁臺:據《漢書·武帝紀》,元鼎二年作柏梁臺。以香柏為之,故名。
[9]日:更加。
【原文】
乃分緡錢[1]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2]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3]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4]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5]多,徒奴婢[6]眾,而下河漕度[7]四百萬石,及官自糴[8]乃足。
【註釋】
[1]緡錢:指沒收的財物。
[2]太僕:掌皇帝的輿馬和馬政,為九卿之一。
[3]往往:處處;到處。比:近來。第二個“田”:通“佃”,耕種。
[4]諸苑:武帝時除上林苑外,還有博望苑,邊郡又有六牧師苑養馬。
[5]雜置:雜設分管各種事情的官員。
[6]徒奴婢:指沒入官的奴婢。其身份有如囚徒,故稱“徒奴婢”。
[7]下河:指潼關以東的黃河。度:運。
[8]官自糴:政府自己出錢買糧食。
【原文】
所忠[1]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2],弋獵博戲[3],亂[4]齊民。”乃徵[5]諸犯令,相引[6]數千人,命[7]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8]衰矣。
【註釋】
[1]所忠:人名,武帝的近臣。
[2]世家:世代做官的人家。鬥雞走狗馬: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者的嬉戲。
[3]弋(yì)獵:射獵。博戲:棋弈之類的遊戲。
[4]亂:惑亂。
[5]徵:通“懲”。
[6]引:牽引;牽連。
[7]命:名。
[8]郎選:選拔郎官的制度。
【原文】
是時山東被河災[1],及歲不登[2]數年,人或相食[3],方一二千里。天子憐[4]之,詔曰[5]:“江南火耕水耨[6],令饑民得流[7]就食江淮間,欲留[8],留處[9]。”遣使冠蓋相屬[10]於道,護[11]之,下[12]巴、蜀粟以振之。
【註釋】
[1]山東被河災:據《漢書·武帝紀》,事在元鼎二年(前115)。
[2]歲:年成;年景。登:莊稼成熟。
[3]人或相食:據《武帝紀》,人相食在元鼎三年(前114)。
[4]憐:哀憐。
[5]詔曰:據《武帝紀》,詔書下在元鼎二年,其內容是專就江南地區水潦說的,與本文所說“山東被河災”,不是一回事。
[6]江南:當時指今湖北省的長江以南部分和湖南、江西省一帶。火耕水耨:是古代一種粗放的耕作方法。先用火燒掉田裡的雜草,作為肥料,然後下水種稻。等到雜草又生出來,再加以芟除。
[7]流:遷徙。
[8]留:留住;定居。
[9]留處:留住下來,加以安排。處,安排。
[10]屬(zhǔ):接連。
[11]護:監領;管理。
[12]下:當時運巴、蜀的糧食到江南賑濟饑民,是從長江順流而下,所以說“下”。
【原文】
其明年[1],天子始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2]不意行至,不辨[3],自殺。行西逾隴[4],隴西守以行往卒[5],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6],從數萬騎[7],獵新秦中[8],以勒邊兵[9]而歸。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10],於是誅北地[11]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12],三歲而歸[13],及息什一[14],以除告緡[15],用充仞[16]新秦中。
【註釋】
[1]其明年:據《漢書·武帝紀》,武帝始巡郡國在元鼎四年(前113)。
[2]河東守:河東郡太守。河東郡治安邑,今山西省夏縣東北。
[3]不辨:不辦,食宿的事情沒有辦好。辨,通“辦”。
[4]西逾隴:據《武帝紀》,武帝西逾隴在元鼎五年(前112)。逾,越過。隴,隴山,在今陝西省隴縣西北,跨甘肅省清水縣,亦名隴坻、隴坂、隴首。
[5]行往卒:天子到得突然。卒,通“猝”
[6]蕭關:故址在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東南,為關中通向塞北的交通要衝。
[7]騎:騎兵。
[8]獵新秦中:在新秦地區圍獵,實際是軍事演習性質。
[9]以勒邊兵:以圍獵檢閱邊兵。勒,訓練;檢閱。
[10]亭:亭障,古時建築在邊境的烽火亭。徼(jiào):關塞。
[11]北地:北地郡,治馬嶺(今甘肅省慶城縣西北)。
[12]馬母:母馬。
[13]三歲而歸:三年後歸還官假母馬。
[14]息什一:借官家母馬十匹,三年後還官家一駒,這叫作利息十分之一。
[15]除告緡:對於在邊縣畜牧的人,廢除告緡。
[16]充仞:充實。仞,通“牣”。
【原文】
既得寶鼎[1],立后土、太一[2]祠,公卿議[3]封禪事,而[4]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5]縣,縣治官儲[6],設供具[7],而望以待幸[8]。
【註釋】
[1]得寶鼎:據《漢書·武帝紀》和《郊祀志》,元鼎四年(前113)十一月立后土祠於汾陰(治今山西省萬榮西南寶鼎)脽上(地名),同年六月,得寶鼎於後土祠旁。
[2]后土:土地神。太一:亦作“泰一”。天神。據《武帝紀》,元鼎五年(前112)十一月立泰一祠於甘泉(宮名,故址在今陝西省淳化西北甘泉山)。
[3]議:計議。
[4]而:所以。
[5]馳道:秦代修築的專供帝王行駛馬車的道路。道廣五十步,每隔三丈種樹。
[6]官儲:官府貯存的物資叫官儲。這裡指糧食酒肉等飲食之物。
[7]設:設置。供具:供天子及從官酒食用器皿等物。
[8]以:語氣助詞,無義。幸:帝王駕臨曰“幸”。
【原文】
其明年[1],南越反[2],西羌侵邊[3]為桀。於是天子為山東不贍[4],赦天下囚[5],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6],數萬人發三河以西[7]騎擊西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8]。初置張掖、酒泉郡[9],而上郡[10]、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11],斥塞卒六十萬人戍[12]田之。中國繕道饋[13]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仰給大農。邊兵[14]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15]之。車騎馬[16]乏絕,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17],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馬[18]天下亭,亭有畜牸馬[19],歲課息[20]。
【註釋】
[1]明年:元鼎五年(前112)。
[2]南越反:據《漢書·武帝紀》,元鼎五年南越相呂嘉反,殺漢使者及其王、太后。
[3]西羌侵邊:據《武帝紀》,元鼎五年九月,西羌與匈奴勾結,十餘萬人反,攻故安(在今甘肅省蘭州市南)、袍罕(在今甘肅省臨夏縣東北)。
[4]為:因為。不贍:不充裕。指山東地區遭水災,連年收成不好。
[5]赦天下囚:據《武帝紀》,元鼎五年赦天下,使罪人從軍擊南越。
[6]因:就。樓船卒:西漢根據地方特點訓練各兵種,江淮以南訓練水軍,稱為樓船士。二十餘萬人擊南越:《南越列傳》《漢書·武帝紀》《五行志》都說是令罪人及江淮以南樓船士十萬人擊南越,不是二十餘萬。
[7]數萬人:幾萬人。三河以西:《武帝紀》說,元鼎六年(前111)“發隴西、天水、安定騎士及中尉、河南、河內卒十萬人”徵西羌。漢以河內、河南、河東為三河。隴西、天水、安定在三河以西,所以這裡說“三河以西”。
[8]令(línɡ)居:令居故城在今甘肅省永登縣西北,地當自湟水流域通向河西走廊的要衝。
[9]初置張掖、酒泉郡:據《武帝紀》,元狩二年(前121)置武威、酒泉二郡,元鼎六年分武威郡為張掖郡,分酒泉郡為敦煌郡。此處酒泉當作敦煌。
[10]上郡:治膚施,在今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東南。
[11]西河:西河郡,治平定,在今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境。河西:地區名,指今甘肅、青海兩省黃河以西,即河西走廊與湟水流域。開田官:當時在四地區普設田官主持屯田,統名“開田官”。
[12]斥塞卒:當時在四地區有卒六十萬人,且田且戍,稱“斥塞卒”。戍:防守邊疆。
[13]饋:送。
[14]兵:兵器。
[15]武庫工官:漢代各郡國皆有武庫,儲存武器;有的還設有工官,製造武器。贍(shàn):供給。
[16]車騎馬:指戰馬。
[17]著令:制定法令。
[18]差:等級。牝馬:母馬。
[19]牸馬:母馬。
[20]課息:徵收利息。利息不是要錢,而是要馬。
【原文】
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1]往死之。”天子下詔曰:“卜式雖躬[2]耕牧,不以為[3]利,有餘輒[4]助縣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奮願父子死之。雖未戰,可謂義形於內[5]。賜爵關內侯[6],金六十斤,田十頃。”佈告天下,天下莫[7]應。列侯[8]以百數,皆莫求從軍擊羌、越。至酎[9],少府省金[10],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乃拜式為御史大夫。
【註釋】
[1]習船者:善於行船的人。
[2]躬:親自。
[3]以為:同義詞連用,只等於“為”,當“為了”講。
[4]輒:往往;每每。
[5]義形於內:事君報國的正義之情,發自於內心。
[6]關內侯: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級。
[7]莫:沒有人;沒有誰。
[8]列侯:二十等爵的最高級。原稱“徹侯”,避武帝諱改稱“通侯”,又改“列侯”。列侯均有封邑,關內侯一般無封邑。
[9]酎(zhòu):經過三次重釀的醇酒。漢律,每年八月,天子以酎酒祭宗廟,諸侯王、列侯都必須按規定獻金助祭,叫“酎金”。
[10]省金:省察酎金的好壞多少。
【原文】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1],鐵器苦惡[2],賈[3]貴,或強令民賣買之[4]。而船有算[5],商者少,物貴。乃因[6]孔僅言船算事。上由是[7]不悅卜式。
【註釋】
[1]不便:不宜;不方便。縣官作鹽鐵:由政府煮鹽、鑄鐵器。指鹽鐵官營。
[2]苦惡:粗製濫造,質量不好。苦,粗劣。
[3]賈(jià):通“價”。
[4]賣買:交易。“強令民賣買之”,是說強迫百姓交易,買官作鐵器。
[5]船有算:即上文所說“船五丈以上一算”。
[6]因:通過。
[7]由是:因此。
【原文】
漢連兵三歲[1],誅[2]羌,滅南越,番禺[3]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4]以其故俗治,毋賦稅[5]。南陽、漢中以往[6]郡,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7]食幣物,傳車馬被具[8]。而初郡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9]萬餘人,費皆仰給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10],故能贍之。然兵所過縣,為以訾給[11]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賦法[12]矣。
【註釋】
[1]連兵三歲:元鼎五年(前112)擊南越,六年徵西羌,又擊東越,至元封元年(前110)東越殺其王餘善降,一連用兵首尾共三年。
[2]誅:討伐。
[3]番(pān)禺:秦置縣,在今廣州市南部。
[4]且:姑且;暫且。
[5]毋賦稅:不徵賦稅。
[6]南陽:郡名,治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漢中:郡名,治南鄭,今陝西省漢中東。以往:指南陽、漢中以南。
[7]各以地比:各就地之所近。比,近。奉:俸祿。
[8]傳(zhuàn)車馬:傳車傳馬。古代驛站上的車稱“傳車”,馬稱“傳馬”。被具:泛指駕車乘馬之物。
[9]間歲:隔一年。
[10]以均輸調鹽鐵:由政府統一運銷鹽鐵,以調劑各地鹽鐵的供應。助賦:補助賦稅的收入。
[11]為以:同義詞連用,只相當於“以”。以,則。訾給:供給。訾,通“資”。
[12]擅賦法:大概當時有擅賦法,禁止在政府規定的賦稅以外另徵賦稅。
【原文】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秩[1]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2],領[3]大農,盡代僅[4]筦天下鹽鐵。弘羊以諸官各自市[5],相與爭,物故騰躍[6],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7],乃請置大農部丞[8]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縣置均輸、鹽、鐵官[9],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10],而相灌輸[11]。置平準[12]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13]。召工官治車諸器[14],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盡籠[15]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16],而萬物不得騰踴[17]。故抑天下物[18],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19],許之[20]。於是天子北至朔方[21],東到太山[22],巡海上[23],並北邊以歸[24]。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足大農。
【註釋】
[1]貶秩:降職。
[2]治粟都尉:治粟都尉唯漢初有之,武帝時無此官。武帝時設搜粟都尉,掌太常三輔飼馬之粟。
[3]領:兼領;兼管。
[4]僅:孔僅。
[5]諸官:即上文分受緡錢的各官府。各自市:各自經商,賤買貴賣。
[6]騰躍:指物價上漲。
[7]賦輸:各地作為賦稅繳納的各種物品。僦(jiù)費:僱人運輸的費用。
[8]大農部丞:大農令的屬官。
[9]往往:處處。置均輸、鹽、鐵官:均輸官大概只設在郡國,可考者有千乘、遼東、河東三郡,想來不止這三郡。設鹽官者,據《漢書·地理志》有三十六郡縣;設鐵官者,據《地理志》有五十郡縣。
[10]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按照當地作為賦稅應繳之物最貴的時候商賈所賣的價錢來繳納賦稅。
[11]相灌輸:均輸官以所收賦稅購當地所產之物,運銷外地;又以外地所產之物,運銷本地,這就是互相灌輸。
[12]平準:大農屬官有平準令、丞,掌物價調節。
[13]都:總。委輸:郡國所貯積的貨物隨時輸送京師曰委輸。委,積。
[14]工官:官名。西漢京師各官署多設有工官,或主造武器,或主造御用冠服,或主造日用器物,或主造各種手工藝品。車諸器:車及各種車器,造之以供運輸之用。
[15]籠:收攬;掌握。
[16]牟:取;求取。反本:回到農業上去。反同“返”。本,本業,指農業。
[17]騰踴:漲價。
[18]抑天下物:壓平天下的物價。
[19]然:是;對。
[20]許之:允許其施行。
[21]北至朔方:據《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封元年(前110),武帝自雲陽(今陝西省淳化縣西)出發,經過上郡、西河、五原(今內蒙古包頭市西北),出長城,北登單于臺(在今呼和浩特市西),至朔方,北臨黃河,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千餘里,威震匈奴。
[22]東到太山:據《武帝紀》,元封元年四月,武帝登封泰山。
[23]巡海上:據《武帝紀》,武帝登封泰山以後,自泰山出發,東巡海上,至碣石(山名,在河北省昌黎縣北)。
[24]並(bànɡ)北邊以歸:並,通“傍”,挨著,沿著。以,而。
【原文】
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1],及罪人贖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2],以復終身,不告緡[3]。他郡各輸急處[4],而諸農[5]各致粟,山東漕益[6]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谷;諸物均輸[7],帛五百萬匹[8]。民不益賦[9]而天下用饒。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10],黃金再百斤[11]焉。
【註釋】
[1]吏得入粟補官:《漢書·食貨志》作“民得入粟補吏”。
[2]甘泉:指甘泉倉,在今陝西省淳化西北甘泉山。有差:有差次,有差別。
[3]不告緡:對於入粟甘泉買復的人廢除告緡,這實際上是鼓勵商人入粟買復。
[4]他郡各輸急處:其他各郡入粟,各就近輸送緊急需要處。這裡既說“他郡各輸急處”,可見入粟甘泉者限於甘泉旁近各郡。
[5]諸農:指上文“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的各農官。
[6]益:增加。
[7]諸物均輸:是說各種貨物用均輸法統一運銷以營利。
[8]帛五百萬匹:是均輸贏利所得。
[9]民不益賦:此“賦”指田租口賦,商賈之算緡不計在內。
[10]左庶長:二十等爵的第十級。
[11]再百斤:兩次各賜百斤。再,兩次。
【原文】
是歲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1],販物求利。亨[2]弘羊,天乃雨。”
【註釋】
[1]市列肆:市中商店。王念孫《讀書雜誌》說“肆”為衍文。《漢書·食貨志》無“肆”字。
[2]亨:今作烹。古代用鼎鑊煮人的酷刑。
【原文】
太史公曰[1]: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2]之幣興焉。所[3]從來久遠。自高辛氏之前尚[4]矣,靡得而記[5]雲。故《書》[6]道唐虞之際,《詩》[7]述殷周之世,安寧則長庠序[8],先本絀末[9],以禮義防於[10]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11]。是以[12]物盛則衰,時極[13]而轉,一質一文[14],終始之變也。
《禹貢》九州[15],各因其土地所宜[16],人民所多少,而納職[17]焉。湯武承弊易變[18],使民不倦[19],各兢兢所以為[20]治,而稍陵遲[21]衰微。齊桓公用管仲[22]之謀,通輕重之權[23],徼山海之業[24],以朝[25]諸侯,用區區[26]之齊,顯成霸名[27]。魏用李克[28],盡地力[29],為強君[30]。自是之後,天下爭於戰國[31],貴詐力[32]而賤仁義,先富有而後推讓[33]。故庶人之富者或累鉅萬,而貧者或不厭糟糠[34];有國強者或並群小以臣[35]諸侯,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36]。以至於秦,卒並海內[37]。
虞夏[38]之幣,金為三品[39],或黃[40],或白[41],或赤[42];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及至秦,中一國[43]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名[44],為上幣;銅錢識[45]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46]無常。於是外攘夷狄[47],內興功業[48],海內之士[49]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古者嘗竭[50]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猶自以為不足也。無異故云,事勢[51]之流,相激使然[52],曷[53]足怪焉!
【註釋】
[1]太史公曰:史書在每篇的結尾部分,作者往往要寫一段評論的話,《史記》以“太史公曰”開始,班固《漢書》、范曄《後漢書》以“贊曰”開始,陳壽《三國志》以“評曰”開始,荀悅《漢紀》以“論曰”開始。
[2]龜:指龜甲,古代用作貨幣。貝:指貝殼,古代用作貨幣。金:指黃金、白銀、赤銅。刀:刀幣。形似刀,故名。布:布幣。形似鏟,故又名鏟幣。
[3]所:近指代詞,相當於“此”。
[4]高辛氏:即帝嚳。傳說中的五帝之一。尚:久遠。
[5]靡:不。記:記述。
[6]故:語氣助詞,用在句首,和“夫”差不多,表議論的開始。《書》:指《尚書》。
[7]《詩》:指《詩經》。
[8]安寧:安定,指天下太平,社會穩定。長(zhǎnɡ):崇尚。庠(xiánɡ)序:古代地方學校名。
[9]先:首要的事情。本:指農業。末:指工商業。
[10]於:語氣助詞,用在單音動詞後面補湊音節,沒有實義。
[11]事變多故:指社會動亂不安。而:則。反是:相反於此;與此相反。是,此。
[12]是以:語氣助詞。用在句首,與“夫”差不多,不當“因此”講。
[13]時:時世;時代。極:極點;盡頭。
[14]一質一文:是說時代風尚一時質樸,一時文采。
[15]《禹貢》:《尚書》篇名。九州:指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
[16]因:根據;按照。所:之。宜:指宜於種植之物。
[17]職:貢。
[18]湯:商湯,商王朝的建立者。武:周武王,西周王朝的建立者。弊:流弊;弊病。易變:改變;交通。
[19]使民不倦:連上句是說,湯、武各承前代制度上的流弊,加以改革變通,使百姓各樂其業而不懈怠。
[20]兢兢:小心謹慎貌。以為:同義詞連用,只相當於“為”。
[21]陵遲:衰頹。
[22]齊桓公(?—前643):春秋時齊國的國君。前685一前643年在位。管仲(?—前645):春秋初期政治家。
[23]通輕重之權:指實行穩定物價、調節民食的政策。據《管子·國蓄》說,其辦法是,政府掌握糧價的漲落,賤時糴入,貴時糶出,使糧價保持穩定,富商大賈無法囤積居奇。通,行。輕重,指糧食與貨幣的輕重關係。權,權衡,均平。
[24]徼(yāo):通“邀”,求取。山海之業:指鹽鐵業。
[25]以:而。朝:朝見。
[26]區區:小小。
[27]顯成霸名:成就霸業,顯揚名聲。
[28]李克:《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說“魏有李悝盡地力之教”,《漢書·食貨志》亦說“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漢書·藝文志》李克七篇在儒家,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故王應麟《困學紀聞》、梁玉繩《史記志疑》、周壽昌《漢書注校補》都認為盡地力者是李悝,不是李克,故當改。
[29]盡地力:儘量發掘土地潛力,發展農業生產。
[30]強君:強國之君。
[31]於:為。戰國:好戰之國。
[32]貴:意動用法。詐力:欺詐與武力。
[33]先:意動用法。後:意動用法。推讓:謙讓。
[34]厭:飽。糟糠:酒渣糠皮之類的東西。
[35]有國:即國。“有”字語氣助詞,無義。群小:指眾小國。臣:臣服。使動用法。
[36]絕祠:斷絕祭祀。滅世:諸侯封國由子孫世世享有,滅世謂諸侯子孫失去世祿。
[37]卒:終於。海內:古人認為我國疆域四面環海,故稱國境以內為海內。
[38]夏:夏朝。
[39]品:等級。
[40]黃:指黃金。
[41]白:指白銀。
[42]赤:指赤銅。
[43]中:分。一國:全國。
[44]溢:通“鎰”。《集解》引孟康說,二十兩為溢。名:計算單位之名。
[45]識:標記。指銅錢上的文字。
[46]輕重:貴賤。
[47]外攘夷狄:指秦始皇北擊匈奴,南定百越。
[48]內興功業:指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築長城,修馳道,動員七十多萬人修阿房宮及驪山陵等事。
[49]士:男子。
[50]古者:古代。嘗:曾經。竭:盡。使動用法。
[51]事勢:事物發展的趨勢。
[52]相激使然:激,阻遏水勢。然,如此。此連上文是說“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猶自以為不足”的原因在於事物發展的趨勢像流水一樣受到阻遏,以致如此。這是作者譏評漢武帝連年用兵,揮霍無度,以致財政耗竭,不得不實行一系列蒐括民財的財經政策,但往往愈是蒐括民財,愈是感到不足。
[53]曷:何。
【譯文】
漢朝興起,承接秦朝衰敗的局面,成年男子參軍打仗,老弱也被徵去轉運糧餉,要乾的事業繁多急劇但是財政匱乏,就是皇帝坐的車子也配不齊四匹相同顏色的馬,將軍、宰相有的人還要乘坐牛拉的車,平民百姓沒有儲存的糧食。當時,因為秦朝鑄的錢幣重,流通使用比較困難,就改令百姓新鑄榆莢錢,又規定一方寸黃金的重量為一斤,簡約法律省減禁令。但是,那些不守規矩、追逐財利的人蓄積貨物以考校市價賤買貴賣,以致物價糧價飛漲,一石米達到一萬錢,一匹馬就價高一百金。
天下平定以後,高祖就下令商人不允許穿絲織的衣服不準乘車,並加重租稅來逼迫羞辱他們。孝惠帝、高後執政的時候,因為天下剛剛安定,重新放鬆了抑制商人的條令,可是商人的子孫仍然不允許做官當公差。衡量官吏的俸祿,估計官府的費用,來向百姓徵收賦稅。山川、園池、街市上租稅的收入,從天子到大小封君湯沐邑地區內的,都各自作為他們私家的供養費用,不歸入國家的常年經費。水陸運送崤山以東的糧食,用來供給京師官府使用,每年不過幾十萬石。
到孝文帝時,榆莢錢越來越多了,但是分量很輕,就改鑄為四銖錢,錢面上標著“半兩”的字樣。讓百姓隨便可以自己造錢。吳國雖然只是一個諸侯國,因為靠近銅山採礦鑄錢,富得可以和皇帝相比,後來終於憑仗富有造反了。鄧通是一個大夫,也靠鑄銅錢發財勝過諸侯王。所以,當時吳國及鄧通鑄的錢通行遍及全國,便產生了禁止私人鑄錢的法令。
匈奴多次侵犯掠奪北部邊境地區,漢朝駐紮邊境的士兵有許多,邊境的糧食供應都不能滿足食用的人的需要。於是,招募百姓凡能給邊境駐軍捐獻和運送糧食的人授予爵位,最高的能達到大庶長爵位。
孝景皇帝在位的時候,上郡以西的地區發生乾旱,就修訂了出賣爵位的法令,並且降低爵位價格用來吸引人們用錢買;以及囚犯和在監外勞作的人,可以通過向官府交納糧谷贖罪。又增加修建牧場養馬以便準備戰爭需用。同時,殿屋居室各種宮觀建築以及馬拉的車輿等增加修造得也越來越多了。
今上即位不幾年,那時自漢朝建國七十多年之間,國家無大事,除非遇到水旱災害,老百姓家給人足,天下糧食堆得滿滿的,少府倉庫還有許多布帛等貨材。京城積聚的錢幣千千萬萬,以致穿錢的繩子朽爛了,無法計數。太倉中的糧食大囤小囤如兵陣相連,有的露積在外,以致腐爛不能食用。普通街巷中的百姓也有馬匹,田野中的馬匹更是成群,以致乘年輕母馬的人受排斥不許參加聚會。居住里巷的普通人也吃膏粱肥肉,為吏胥的老死不改任,做官的以官為姓氏名號。因此,人人知道自愛,把犯法看得很重,崇尚行義,厭棄做恥辱的事。那時候,法網寬疏而百姓富實,因而產生了利用財物作驕奢不法事的人,兼併土地的人家以及土豪巨黨,以威勢武力橫行於鄉里。宗室有封地的以至公卿大夫以下,爭相奢侈,房屋車服超過了自身等級,沒有限度。物盛則衰,本來是事物應有的變化。
從此以後,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發生了對兩越的戰事,江淮之間費用浩大,從而變得蕭條而煩亂。唐蒙、司馬相如開通西南夷的道路,為此鑿山劈嶺,修路一千多里,以擴大巴蜀與外界的聯繫,巴蜀的百姓疲憊不堪了。彭吳開通入穢貊、朝鮮的道路,設置了滄海郡,燕齊之間如風靡草偃一般騷動起來。及至王恢在馬邑設計謀襲擊匈奴,匈奴與漢斷絕和親關係,不斷侵擾北部邊境,兵連禍結,無法和解,天下人為此煩勞,叫苦不迭,而戰爭還是日甚一日。行人為戰事運載物資,留守的則忙於送行,內外擾攘騷動,都為戰爭而忙碌,百姓舞弊鑽法律的空隙,財物衰竭消耗而不足於用。繳納財物的做官,出具貨賂的除罪,選官制度被破壞,廉恥不分,有武力者被重用,法律嚴酷而命令煩瑣,善於為國刮財謀利的官員從此產生了。
後來,漢將每年以數萬騎出擊胡人,終至車騎將軍衛青攻佔匈奴河套以南的土地,修築了朔方城。那時候,漢朝正在打通西南夷的道路,動用數萬人,從千里之外肩扛擔挑運送糧食,每十餘鍾運到的只有一石,將錢幣散於邛、僰地區以招徠那裡的人民。一連數年道路不通,那裡的蠻夷人乘機屢次進攻,官吏發兵誅殺他們。以巴蜀地區的全部租稅不足以維持這種局面,於是招募豪民在南夷地區種田,將收穫的糧食賣給當地縣官,而到京都內府支取糧款。向東開鑿通向滄海郡的道路,人工的費用與南夷相彷彿。又調發十萬多人修築並守衛朔方郡,水陸運輸的路程極為遼遠,自山以東都承受了這個負擔,花費數十萬萬以至百萬萬,府庫更加空虛。於是,招募百姓能向政府繳納奴婢的,得以終身免除租賦徭役,原是郎官的增加品級,以及納羊者得郎官,就始於此時。
過了四年,漢派遣大將率領六位將軍、十多萬軍隊出擊匈奴右賢王,殺死及俘獲共一萬五千人。第二年,大將軍率六將再次出擊胡人,殺死及俘獲一萬九千人。賞賜給殺獲敵人的將士黃金多達二十多萬斤,投降的胡虜數萬人也得到很厚的賞賜,衣服、食物全都仰仗縣官供給。而漢軍士、馬匹死了十多萬,兵器甲仗等物水陸運輸的費用還都不計算在內。於是,大司農報告,傾盡庫藏錢和賦稅收入仍不足以供給戰士的費用。負責人員道:“天子說:‘朕聽說五帝的教命不相重複天下同樣得到治理,禹和湯法律不同都是一代之王,走的路子不同,建立的功德則完全相同。北部邊境未得安寧,朕深念於此。這些日子以來,大將軍攻匈奴,斬首並俘獲一萬九千人,而富人囤積財物,貧者沒有糧食吃。你們商量一下,命百姓出錢買爵並得以繳納贖金減免禁錮等罪刑。’據此,請準於設置賞官,名為武功爵。每級價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凡買武功爵到官首一級的,可通過測試補為吏,並優先除授;千夫一級與五大夫相當;有罪的降二等;武功爵最高可至樂卿。以此使軍功顯榮。”而實際軍功爵有許多超過了這個等級,大者封侯或封卿大夫,小者為郎為吏。吏制雜亂多端,官員名位變輕,職任也荒廢了。
自從公孫弘以《春秋》大義繩治官民,從而取得漢丞相的職位,張湯以峻文苛法斷事當上了廷尉,於是產生了因“見知不舉報”“不遵天子之命”“沮格、誹謗”等罪名,便窮治不休,以致入監入獄的事。第二年,出現了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的事。公卿尋根究底,審理此案,把他們的黨羽一網打盡,獲罪而死的達到數萬人。從此,官吏執法更加平峻,法令條文更加苛細了。
那時候,朝廷正在招攬、尊崇方正、賢良、文學等士人,有的升任為卿大夫。公孫弘以漢朝丞相的身份,蓋布被,飯食也很簡單,欲以此作天下人的榜樣。但是,對世人影響很小,從此便漸漸以功利為務了。
過了一年,驃騎將軍再次出擊胡人,斬敵首四萬級。當年秋天,匈奴渾邪王率領數萬人投降。於是,漢朝廷調發二萬輛車迎接。降人到京城後,受到賞賜,連同有功將士也一併受了賞。這一年花費達一百多萬萬錢。
當初,十多年前黃河在觀縣決口,梁楚地區原已數次遭困,而緣河諸郡築堤塞河,每每重又堤壞河決,費用之多無法計算。此後,番係為了避開厎柱山一段艱難的水運,開渠引汾水、黃河用以灌溉農田,開渠的達數萬人;鄭當時因渭水漕運曲折路遠,自長安到華陰開鑿一條直渠,有數萬人施工,朔方郡也開鑿水渠,數萬人參加。各自都歷時兩三年之久,功且未成,花費也都達到數十萬萬。
天子為討伐胡人,大量養馬,到長安就食的馬多達數萬匹,養馬士卒關中不足,就從附近諸郡調發。而投降的胡人都靠縣官供給衣食,縣官財力不足,天子就減少膳食費用,解下自己乘車上的馬匹,從私人倉庫御府中拿出錢財養活他們。
第二年,崤山以東地區遭受水災,老百姓大多陷於飢餓睏乏,於是天子派遣使者,盡出郡國倉庫中的物資賑濟貧民。仍不夠用,又招募豪富人家借貸予貧民,還是不能救災民脫困境,就把貧民遷徙到關西,或充實到朔方郡以南的新秦,有七十餘萬人,衣食都靠縣官供給。數年之間,借給他們產業,派使者分部保護他們,一批批的天子使者,冠蓋相望,道路不絕。費用以億計,多到不可計算。
這時國庫空虛了,而富商大賈有的蓄積財物,奴役貧民;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囤積居奇,封君對他們也都俯首低眉,仰仗他們供給物資。有的冶鑄煮鹽,家財積累到萬金,而不解國家之急難,黎民百姓陷於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商議,另造錢幣以足用,並打擊摧折那些浮華荒淫的兼併之徒。那時,皇帝苑囿中有白鹿,少府有許多銀錫。自孝文帝另造四銖錢以來,已有四十多年,從建元年間以來,錢財少,縣官往往在產銅多的山旁冶銅鑄錢,豪強之家也乘機偷鑄,數目很大。錢越來越多,卻越來越不值錢,貨物越來越少而且貴。有關機構的官員說:“古時候有皮幣,諸侯騁享時使用。金有三等,黃金是上等,白金為中等,赤金為下等。如今的半兩錢法定重量是四銖,而奸盜人等摩錢裡以取銅屑,錢更輕薄物價更貴,遠方用錢很不方便。”於是,以白鹿皮一尺見方,飾以繡文,製成皮幣,值四十萬錢,規定王侯宗室來朝覲聘享,玉璧都必須以皮幣作襯墊進獻,然後禮儀得行。
又雜鑄銀錫製成白金,認為天所用最重要的是龍,地所用最重要的是馬,人所用最重要的是龜,所以把白金分作三品,第一品重八兩,圓形,花紋為龍,名為“白選”,值三千錢;第二品重量較小,方形,花紋是馬,值五百錢;第三品又小一些,橢圓形,花紋是龜,值三百錢。命令縣官銷燬半兩錢,另鑄三銖錢,錢文與重量相同。盜鑄各種金錢的一律是死罪,但是盜鑄白金的吏民仍是不可勝數。
於是任命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兼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被任命為侍中。咸陽,是齊地煮鹽的大商人,孔僅是南陽地區冶鑄業的首戶,產業都積累到千金以上的規模,所以鄭當時才向朝廷推薦他們。弘羊是雒陽商人的兒子,因善於心算,十三歲就當了侍中。這三人講求財利的事那真可說是精細入微、察見毫末了。
法律既然越來越嚴酷,官吏多因罪免官。加上不斷打仗,百姓買爵以求免賦役,大多買到五大夫一級,官府可徵發的人越來越少了。於是,除授有千夫、五大夫爵位的人為吏,不願為吏的向官府交馬匹求免;原來為吏的都免去職務,責令到上林苑砍伐荊棘,或去開鑿昆明池。
第二年,大將軍、驃騎將軍大規模出兵與胡人作戰,捕獲斬殺敵人八九萬,賞賜有功將士五十萬金,漢軍死於戰場的馬多達十餘萬匹,運輸和製造兵車衣甲的費用還不計算在內。當時財政匱乏,戰士有許多人得不到俸祿。
有關機構的人說三銖錢重量小,容易從中舞弊,於是請準於諸郡鑄五株錢,將錢背面四周加厚為錢郭,使人無法磨取銅屑。
大農奏上鹽鐵丞孔僅、東郭咸陽的意見說:“山海是天地藏物的大倉庫,都應該屬於少府,陛下不為私有,命屬於大農作為賦稅的補充。請準於招募百姓自備經費,使用官府器具煮鹽,官府供給牢盆。一些浮游無籍的人慾獨佔山海的利益,求取財富,奴役貧民取利。他們阻撓此事的議論,聽不勝聽。建議敢於私鑄鐵器、煮鹽的,其左腳,沒收其器物用具。不產鐵的郡設置小鐵官,隸屬於所在縣。”於是,使孔僅、東郭咸陽乘著傳舍的車子到各地去督促實行官辦鹽鐵,建立官府,除授原來經營鹽鐵的富家為吏。吏制更加雜亂,不再行選舉制,官吏中有許多是商人。
商人因幣制多變,大量存貯貨物以牟取利潤。於是,公卿建議說:“郡國頗受災害,貧民沒有產業的,招募他們遷徙到地多而富饒的地方。陛下為此降低膳食等級、節省費用,拿出皇宮中的錢來賑濟百姓,減緩賦稅,百姓仍不能都去田畝中耕作,商人數目不斷增加。貧民沒有積蓄,都仰賴縣官供給衣食。以前,軺車、商人所有的緡錢都要徵收多少不等的算賦,請准許像往時一樣出算賦。那些屬於末作的商人凡賒貸買賣,囤積居奇,以及營商取利的人,即使沒有市籍,也要各自按自己的貨物、資產認定應占的算賦等級,通常是緡錢二千為一算。諸種手工行業有租稅以及冶鑄業的人家,大抵四千緡為一算。不屬於官吏的三老、北部邊境的騎士,有軺車一輛為一算;商人有軺車一輛為二算;有船長五丈以上的為一算。有隱匿不自度資產,或隱瞞部分資產的,罰到邊境戍守一年,沒收資產。有能告發的,給予被告發者資產的一半。商人有市籍的,連同他的家屬,都不許佔有土地,以有利於農民。有敢違犯此令的,沒收為他種田的田僕入官。
天子於是想起卜式的話,封他官為中郎,爵為左庶長,賜給農田十頃,還佈告天下,使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卜式是河南人,以種田養畜為業。當初,父母去世後,留下一個年少的弟弟。等弟弟長大成人,就與他分了家,自己只要了百餘隻羊,其餘田地、房屋等全都留給弟弟。從此,卜式入山牧羊,經過十多年,羊繁育到一千多隻,買了田地宅舍。他的弟弟卻家業盡破,卜式每每再分給他一些。這時候,漢朝廷正數次遣將出兵對匈奴作戰。卜式上書說,願意把一半家產交給官府作為邊境作戰費用。天子派使者問他:“你是想做官嗎?”卜式說:“為臣自幼放牧,不熟習官場的事,不願做官。”使者問:“是家中有冤屈,有話要對天子說?”卜式道:“臣生來與人無爭,同邑人有貧窮的我就借貸給他,不善良的我就教導他,使他馴良,鄰里人都願聽我的話,我怎會受人冤屈!沒有要對天子說的話。”使者說:“那麼,你捐了這麼多家產,究竟為了何事?”卜式道:“天子要討伐匈奴,我認為應該有力的出力、有錢的出錢,這樣才能滅掉匈奴。”使者把他的話回報了天子。天子又轉告公孫弘丞相。公孫弘說:“這不合人情。不守法度的人,不可以作天下楷模以擾亂了法紀,希望陛下不要再去理會他。”於是,天子很久沒給卜式答覆。數年後,打發他離開京城。卜式回家後,依舊種田放牧。過了一年多,正趕上漢軍屢次出征,渾邪王等人投降,縣官花費很大,倉庫空虛。第二年,貧民大遷徙,都靠縣官供給,縣官沒有力量全部負擔起來。卜式拿著二十萬錢交給河南太守,作為被遷百姓的花費。河南呈上富人資助貧人的籍賬,天子見到上面卜式的名字,尚能記得,說道:“這是前些日子,要獻一半家產助邊的那個人。”於是,賜給卜式免戍邊徭役四百人的權利。卜式又把它全都交給縣官。那時,富豪人家為了逃稅爭著隱匿家產,唯有卜式熱衷於輸資幫助官府。天子於是認為卜式的確是位有德長者,才給他顯官尊榮以誘導百姓。
起初,卜式不願做郎官。天子說:“我有羊在上林苑中,想請你替我放牧。”卜式才做了郎官,卻是穿著布衣草鞋的放羊郎。一年多後,羊群肥壯且繁殖了很多。天子路過這裡看到羊群,誇獎他一番。卜式道:“不但是羊,治理百姓與這是同一道理:讓他們按時起居,不斷把兇惡的除掉,不要讓他敗了群。”天子聽了很是驚奇,封他為緱氏令試一試他的本領,果然緱氏百姓反映很好。升任為成皋令,辦理漕運的政績又被評為“最”好。天子認為卜式為人樸實忠厚,封他做了齊王太傅。
而孔僅由於出使各地鑄作鐵器,三年之中升任為大農令,位列於九卿。而桑弘羊當上了大農丞,管理有關會計事務,慢慢設置起均輸制度來流通貨物了。
這時期,開始允許吏繳納穀物補為官,補為郎官繳納的穀物多至六百石。
自從製造白金和五銖錢以後五年,赦免官民因盜鑄金錢獲死罪的數十萬人,天子沒有發覺而被地方處死的,不可勝數。自出贖金經赦免罪的有百餘萬人。然而,犯罪又能出得起贖金的連一半人也沒有,普天之下大約所有人都無顧忌地盜鑄金錢了。犯罪的人太多,官吏不可能把他們全都誅殺,於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人按照尚書諸曹職司的不同劃分權限,巡察郡國,揭發、舉報兼併之徒,以及身為郡守、國相等職卻利用職權圖謀私利的人。而御史大夫張湯這時正處在官勢顯赫、大權在握的時候,減宣、杜周等人任御史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人以執行法律慘急刻深被提升為九卿,在這種局面下,如直指夏蘭這類人開始出現了。
而大農令顏異被誅殺了。起初,顏異是濟南的一個亭長,因辦事清廉直率慢慢升遷到九卿的地位。天子與張湯既已製造了白鹿皮幣,問顏異有什麼看法。顏異說:“如今諸侯王朝見天子有蒼璧,價值不過數千錢,而作為墊襯的皮幣反而值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聽了很不高興。張湯又與顏異平素有些過節,適巧有人以其他事告發顏異,此事交給張湯審理。顏異曾經與客人閒談,客人說到某法令初頒下時有些弊病,顏異沒有說話,客人以為他與己見不同,反唇譏刺幾句。張湯知道此事後上奏天子說,顏異身為九卿,見法令有不妥處,不向朝廷進言,只在心中誹謗非難,其罪當死。從此之後,有了“腹誹”的罪名,而公卿大夫多以諂媚逢迎、阿諛奉承取悅於人了。
天子既頒發了算緡錢令並尊崇卜式為天下人的榜樣,而百姓終究不肯拿出錢財幫助縣官,於是發生了慫恿告緡錢的事。
郡國有許多盜鑄的金錢,大多不夠分量,因而公卿請求命京城鑄造鐘官赤側錢,一個當五個,向官府繳納賦稅以及其他對官方使用的場合,不是赤側錢不許使用。從此,白金的價值降低了,百姓不再珍視它,縣官下令禁止,仍無作用。一年多後,白金終於廢止不用。
這一年,張湯死,而百姓對他毫無思念之情。
此後兩年,赤側錢又賤,老百姓千方百計把它花出去,這對市場很不利,赤側錢又廢棄了。於是,下令所有郡國都不許再鑄錢,專門命上林苑三官鑄造。流行的錢既已很多,下令天下,凡不是三官鑄造的錢幣不許使用,諸郡國以前鑄造的錢幣全都銷燬,把銷錢得到的銅上繳三官。百姓鑄錢的事更少了,鑄錢所獲利益還沒有花費大,只有巧工匠和大奸商才有能力盜鑄。
卜式做了齊國諸侯相,而楊可掀起的告發隱匿緡錢的事遍及天下,中等人家以上大約都被告發。由杜周加以審理,很少有能翻案的。於是,分別派遣御史、廷尉、正監等官員按不同使命出使諸國,順便治理郡國隱匿緡錢的案子,所得沒收老百姓的錢物以億計,奴婢上千萬,田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房產也與這些數字相當。於是商人中等以上人家全都破了家,從此老百姓滿足於美衣美食,得吃就吃,得喝就喝,誰也不再經營買賣、蓄藏等事業了,而縣官因為有官辦鹽鐵和告緡錢這兩件事,財政寬裕多了。
接著,把函谷關東遷三百多里擴大關中地域,設置了京都左右輔都尉。
起初,大農主管的鹽鐵官分佈很多,因而設置了水衡都尉,想讓他主管鹽鐵事。等到楊可告發隱匿緡錢的事發生後,上林有許多財物,就命水衡主管上林。上林財物既滿,便擴大上林的規模。這時因越國打算與漢朝用船決戰,於是大規模修建昆明池,池周築觀宇環繞。建造樓船,有十丈多高,上面插著旗子,很是壯觀。天子受這氣派的感染,建造了柏梁臺,高達數十丈。修建的宮室,也從此日趨於富麗。
於是把緡錢分給各官府,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還各自設置了農官,往往就地在各郡縣整治沒收來的土地,加以耕種。沒收來的奴婢,則分給諸苑囿,使之餵養狗馬禽獸,或者分給諸官府。諸官府更設置了做各種事情的奴婢,罪徒奴婢眾多,因而由黃河漕運至京的糧食大約增加到每年四百萬石,並且要官府自糴一部分糧食才能足用。
所忠上書說:“世家子弟和富人或鬥雞賽狗賽馬,或射獵賭博遊戲,擾亂齊民的生活。”於是懲罰諸罪犯,命他們互相攀引,牽連達到數千人,稱為“株送徒”。入財的既得以補為郎官,郎官的選拔從此衰退了。
這時,崤山以東遭受黃河水災,並且一連數年沒有收成,方圓一二千里間,易子而食。天子心中憐憫,下詔書說:“江南火耕水耨,命饑民可流亡到江淮之間尋口飯吃,想留在那裡的,可在那裡定居。”派遣的使者冠蓋相連,來往於道路,護送這些饑民,並從巴蜀運來糧食賑濟他們。
第二年,天子開始巡察郡國。東渡黃河,河東太守沒有想到天子的車駕會來到這裡,供具不備,失了禮數,畏罪自殺。西行穿過隴山,隴西太守因車駕來去倉促,準備不足,以致天子從官連飯也吃不上,隴西太守自殺。於是,天子北出蕭關,隨從數萬騎,在新秦中射獵,以此布勒邊兵,然後回到京城。見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之間沒有一名亭兵徼卒,於是盡殺北地太守以下官員,並命百姓,得以到邊境諸縣放牧牲畜,官府貸給母馬,三年歸還,利息十分之一,廢除告緡令,以此充實新秦中地區。
既得寶鼎以後,設立了后土祠、太一祠,公卿在討論在關封禪的事宜,而天下郡國都在預先修橋鋪路,繕治原有的宮室,那些臨近馳道的縣份,在準備官庫,儲藏物品,設置需供給的用具,巴望並等待著天子車駕的幸臨。
第二年,南越反叛,西羌侵犯邊境以逞兇暴。於是,天子因山以東年成不好,赦免天下囚犯的罪行,就南方的樓船士卒二十多萬人一起進攻南越,數萬人調發三河以西的馬匹為坐騎進攻西羌,還有數萬人西渡黃河修築令居城。這一年設置了張掖、酒泉郡,而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等地設置田官,使在這裡戍守的候卒邏兵六十萬人一面戍守,一面耕種。中國內地則繕治道路以饋運糧餉,路遠的達三千里,近的也有一千多里,全都仰仗大農供給。邊境的兵器不足,就調發武庫和工官的兵器來滿足那裡的需要。兵車和戰馬不夠,縣官錢少,很難買到馬匹,就制定一項命令:封君以下至於年俸三百石以上的官吏,按等級不同繳納不同數目的母馬,分給天下駐兵的亭牧養,使每亭都有母馬,每年考核其餵養繁息的成績以定賞罰。
齊國相卜式上書說:“為臣曾聞說天子有憂慮,是臣子的恥辱。如今南越反叛,臣父子情願與從齊國發來的操船兵卒一起戰死於南越戰場。”天子下詔說:“卜式雖然是個耕田放牧人,並不以此求利,每有剩餘就幫助縣官緩解經費的困難。如今,天下不幸有危急的事發生,而卜式奮勇請求父子為此獻身,雖沒有參加戰鬥,心中的義念可說是已表現了。特賞賜給他關內侯的爵位,黃金六十斤,農田十頃。”佈告天下,但天下沒有人響應。諸侯有上百名,沒有一人要求從軍與羌、越作戰。於是到九月諸侯朝見,嘗酎獻酎金時,命少府檢查酎金的成色,列侯由於酎金分量不足被削奪侯位的有一百多人。拜卜式為御史大夫。
卜式既有了這等重要的官位,見到許多郡國反映縣官作鹽鐵的壞處,如鐵器質量差,價錢貴,還有的強迫百姓買賣。而船有算賦,以船運貨的商人少,商品昂貴,於是通過孔僅上書反映船隻徵收算賦的事。天子因此對卜式很不滿意。
漢朝接連打了三年仗,殺掉了西羌入侵的軍隊,滅了南越國,番禺以西直到蜀南初次設了十七郡,姑且按照他們原來的風俗加以治理,不徵收賦稅。南陽至漢中之間舊有的郡縣各自承擔與自己毗鄰的新設郡中吏卒的薪俸、食品、錢物,以及驛傳所用的車馬被服等具的一切費用。而新設郡縣還時常有小規模的反叛,誅殺官吏,漢朝調發南方的官吏兵卒前往鎮壓,每年有萬餘人,費用都靠大農支給。大農以均輸法調各地鹽鐵所得,以補充賦稅的不足,所以才能應付得了。然而,士兵路過的縣城,不過做到供給無缺就是了,再也談不上遵守賦稅成法了。
第二年,即元封元年,卜式貶官做了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任治粟都尉,兼領大農令,完全代替孔僅管理天下鹽鐵。由於各地官員們自做買賣,相互間競爭,所以價格漲落很快,而天下所繳賦稅有的還不夠償還轉運的腳力錢,桑弘羊於是請求設立大農部丞官數十名,分別掌管各郡國的大農事務,各自又往往在主要縣份設立均輸官和鹽鐵官,命邊遠地區都以物價貴時,商人從該地區向外地販運的物品為賦稅,而由政府互相轉輸。在京城設立平準機構,總受天下輸納來的物品。召僱工官制造車輛等器物,都由大農供給費用。大農所屬各個機構全部壟斷了天下的貨物,物貴則賣出,賤則買入。這樣,富商大賈無從牟取大利,就會返本為農,而所有商品都不會出現價格忽漲忽落的現象。由於天下物品價格都受其抑制,所以稱之為“平準”。天子認為有道理,答應了他的請求。於是天子巡遊向北到朔方郡,向東到太山,又巡行海上,以及北部邊郡,然後歸來。所過之處都有賞賜,用去帛一百多萬匹,錢、金以億計,全由大農支出。
桑弘羊又奏請讓官吏可以通過捐獻糧食補官,以及犯罪的人繳納糧食可以抵罪。下令百姓能繳納糧食到甘泉宮倉庫的,按照各種等級差別,可以免除終身賦稅徭役,不在告緡的範圍。其他郡各自運糧到急需的地方,而各個農業部門也各自送來糧食,崤山以東水船運糧增加到每年六百萬石。一年當中,太倉、甘泉官的糧倉就裝滿了。邊境有了多餘的糧谷和各種物資,均輸存帛五百萬匹。老百姓不增加賦稅,天下就富饒起來了。於是,賞賜給桑弘羊左庶長的爵位,黃金二百斤。
這一年稍有旱災,皇上命令官員求雨。卜式建議說:“國家官吏應當是吃穿租賦稅收就罷了,現在桑弘羊讓做官的人坐在集市的行列,買賣貨物謀求利潤。烹了桑弘羊,天就會下雨。”
太史公說:“農工商互相交換貿易的道路溝通以後,那麼龜、貝、金、錢、刀、布各種貨幣也就產生了。這種情況由來已經很久遠了,自高辛氏以前年代太遠,沒有辦法得到資料加以記述。所以,《尚書》記載唐堯、虞舜的時代,《詩》敘述殷商、周代的社會情況,世道安定太平就會尊崇學校教育,提倡農業生產,排斥經商活動,用禮義防止人們去爭利;因為社會上發生了很多的變亂事故,情況也就和原來相反了。所以事物興盛以後就會走向衰敗,時勢發展到極限就要生變,一度質樸,一度燦然,始終循環變化。
《禹貢》記載的九州,各自根據那裡土地所適宜的出產、人民收入的多少交納職分內的貢賦。商湯和周武王承接前世社會重重弊端而加以變革,百姓安居樂業不覺疲倦,各自兢兢業業,但是他們即使如此治理國家,後來也還是慢慢地走向了衰敗。齊桓公採取管仲的謀劃,通過物價貴賤的控制,開發山海資源物產,使得諸侯前來朝拜,憑著小小的齊國,顯赫地成就了霸主的名聲。魏國任用李悝,充分開發土地資源的效率,使魏文侯成為強有力的國君。從這以後,天下處於戰國時代,互相爭鬥,尊崇欺詐和武力而輕視仁德,先考慮佔有財富然後才講究辭讓。所以,平民百姓中間富有的人有的累積上億,而貧窮的人有的連糟糠都吃不飽;強大的諸侯國兼併那些小的諸侯,迫使他們稱臣服從,而弱小的諸侯國有的斷絕了祖宗的祭祀,國家也滅亡了。這樣一直到秦代,終於統一了天下。
虞舜和夏朝時的貨幣,金屬類分為三等,有黃金、白銀、紅銅;此外還有錢、有布幣、有刀幣、有龜甲貝殼。到了秦代,統一全國的貨幣分作二等,黃金用鎰作單位,是一等貨幣;銅錢上的文字標記是‘半兩’,重量和寫的字相同,是二等貨幣。珠玉、龜貝、銀錫一類的東西,作為裝飾的器物,珍藏著,不作為貨幣使用。儘管如此,各種貨幣隨著時代的變遷而輕重沒有定數。於是國外征伐夷狄,國內興利建立功業,天下的男人努力耕作卻不能滿足糧食供應,女人紡線織布卻不能滿足衣服需要。古時候曾經全部拿出天下的物資錢財供奉皇帝,皇帝還認為不夠用。沒有別的原因,事物的發展和時勢的變化,互相影響促使它形成這樣的局面,有什麼值得奇怪呢!”